教师职称与工资挂钩,制度设计的初衷是好的,意图体现“多劳多得、优质优酬”的激励机制,提高教师的荣誉感和竞争意识。然而,随着时代的发展,制度在执行的过程中也衍生出了很多问题和矛盾,又表现出诸多不合理之处。亟需改革。
1.职称并不能完全反映教师的工作量和业绩,而不同职称之间工资差别过大,造成教师劳动与工资收入的不对等、不公平,伤害了很多一线低职称教师的工作热情。举例来说,一个二十多岁的青年中小学二级教师,和一个四五十岁的高级教师之间的工资相差将近一倍(算上绩效等各项收入,也是按职称来分配)。一些高级职称教师晋升了职称之后,认为职称捞到了手,就开始懈怠,一些年龄稍大的教师则千方百计找领导、要求减少工作量。小编原来所在的一些单位,一些晋升了职称的教师甚至课都不再教了,只在学校打打杂。而职称低的年轻教师,则承担着教学一线繁重的教育教学工作,一个人的工作量甚至能抵得上老教师两三个,而工资却比他们低一大截。青年教师要成家立业,急需花钱,活干得多,工资却最低,时间长林,往往会伤害他们的工作积极性,造成青年教师的流失。
2.职称晋升难,指标少,教师工资难以得到实质性提高。比如我所在的学校,按照职称评定的标准来看,很多老师都已经符合评定晋升的条件,但是每年晋升的名额是有限的,像一所拥有百十名老师的初中学校,只有两三个名额;一些规模小的学校,或者高级职称比例达标的学校,干脆很多年连一个指标也没有。职称和工资挂钩,然而教师职称晋升难,工资自然也就低。
3.职称和工资挂钩,加重了教师的各方面的负担。晋升僧多粥少,领导部门往往采用计分考核的方式,将教师的各项荣誉证书量化计分,结果是教师之间的竞争越来越激烈,往往要耗费大量的时间、精力、财力去想方设法获取证书。在这个过程中,又容易滋生暗箱操作、恶性竞争、权利寻租、互相倾轧等现象;对正常的教育教学工作产生很大的影响和冲击。一些教师在晋升职称前后,往往要请假两个月去“跑事情”,去疏通各种关系,填写各种表册,比正常的工作要累得多。如果没有评上,还会觉得白费力、没有面子,心理失衡。
总的说来,职称和教师工资挂钩有一定的合理性,但又存在着诸多不合理之处,已经是诸多教师痛恨的制度,亟需改革和调整。但改革很难,因为拥有领导改革权的都是既得利益者,要从他们手中分蛋糕,很难。
建议借鉴一些私立学校的做法。私立学校的做法经过多年考验已经市场化,是比较公平的:职称工资之间差距很小,甚至完全没有差距;教龄工资适当增加,来鼓励教师连续从教;课时工资体现多劳多得;绩效工资差距拉大,体现优质优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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