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07-02-12
女士您好:
这张欠条是在婚前立下的,如果您跟你的爱人,离婚的话,那么这笔费用他必须还给您.
我过婚姻法规定,婚前财产独有,婚后财产双方共有,如果您的条子上已经标明日期,要是真有离婚的一天,他必须承担这个债务的!
看的出您很现实,建议您去公证处,进行婚前财产公证吧!
第2个回答 2007-02-12
擦 首先鄙视下楼主... 你这是对你男朋友的不尊重,既然决定结婚 那么两个人的东西都必然合成一家了 你都准备好离婚了 我倒
回答你的问题如下:有效,法律规定结婚后3年夫妻生活后夫妻财产和期间的共同收入都被叫做夫妻共同财产所以3年内你的欠条都有用,而且期间离婚的话你可以凭此追回欠款 另外如果三年后的话~~这比钱就成了你们的共同财产 离婚的时候只能按共同财产 要么私了 要么法定分财产 你自己看应该怎么办吧..
说句实在话 如果你觉得他可靠就跟他 别做离婚打算 如果你觉得他不可靠 就千万别结婚 那样自己走错一步你的人生会被阴影笼罩一辈子的~~那才是真正悲惨的人生
最后我祝愿你们白头偕老 爱情长寸 在天一对比翼鸟 在地一双连理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