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本上婚姻状况未说明可以办结婚证吗

如题所述

1、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结婚(自主把握)。 

2、结婚年龄: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3、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4、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自主提示)。 

二、结婚登记提交的证件 

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本人无配偶。 

3、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可当场拍照)。

扩展资料

(一)申请。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须持本人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共同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申请登记的时候男女双方必须同时在场。如果是离过婚的还应当持离婚证。在实行婚前检查的地方还应该持有医院的婚前检查证明。

(二)审查。登记机关对于双方当事人的结婚申请审查,在必要时,可以要求当事人提供有关的证明材料,或进行必要的调查,或指定项目进行医学上的鉴定。

(三)登记。婚姻登记机关经审查后,认为符合结婚条件的,准予登记,发给结婚证。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的,应当出份书面说明,说明不予登记的理由。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结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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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6-04-10
需出居街道或村居委会开出的末婚证明,以防止事实婚姻。
第2个回答  2016-04-10
只要民政局的系统显示你未婚或者离异…都可以办理
第3个回答  推荐于2017-12-16
  户口本上婚姻状况空白,可以有本人持有身份证,户口本,婚姻情况证明,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申请办理户籍个人信息变更手续。
  或者在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时候,由当事人出具书面情况说明,在婚姻登记机关审核无误之后,可以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民政部关于贯彻执行《婚姻登记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
  三、关于身份证、户口簿查验问题
  当事人所持户口簿与身份证上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内容不一致的,婚姻登记机关应告知当事人先到户籍所在地的公安部门履行相关项目变更和必要的证簿换领手续后再办理婚姻登记。
  当事人声明的婚姻状况与户口簿“婚姻状况”内容不一致的,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婚姻状况的审查主要依据其本人书面声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规定:
  第十七条
  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
  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4个回答  2016-04-10
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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