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夫妻双方户口不在一起的,可以在女方办离婚手续吗?

如题所述

  男女双方到一方户口所在地区/县民政局(或所在地街道/乡镇人民政府)婚姻登记机关办理。
  协议离婚办理:
  一、申报条件:
  1、双方当事人系合法登记的夫妻;
  2、双方当事人离婚是完全自愿的;
  3、双方当事人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4、双方当事人对子女抚养、财产和债务处理等事项达成协议的;
  5、一方或双方当事人的户口是本地辖区的常住户口;
  6、双方当事人必须同时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不得委托他人代理;
  7、当事人提供的证件原件,必须是合法、完整、真实、有效。
  二、办理材料:
  1.户口薄;
  2.居民身份证;
  3.《结婚证》;
  4.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券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5.同底色,正面彩色免冠二寸单人照片各二张。
  三、办理程序:
  1.双方提出离婚书面申请,出示证件;
  2.双方对家庭财产处理、子女抚养、父母赡养、债权、债务等问题达成书面协议;
  3.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离婚协议书》;
  4.填写离婚登记申请书和结婚登记证处理表,登记机关审查;
  5.领取《离婚证》。
  四、领取程序:
  (一)受理申请离婚登记的夫妻提出的申请并核查其应当提交的法律文件;
  (二)婚姻登记机关明确告知申请离婚登记的夫妻关于《婚姻法》规定的登记离婚的条件;
  (三)询问关于离婚协议的内容及意愿是否一致,有异议的应当重新协商达成一致;
  (四)询问关于子女抚养及财产、债务的处理是否有异议,如有,应当重新协商一致;
  (五)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并在婚姻登记员面前签名或按手印;
  (六)当事人在婚姻登记员面前宣读《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填写《离婚登记处理表》。
  五、发放步骤:
  (一)向双方当事人再次核实姓名、出生日期、离婚意愿;
  (二)婚姻登记员告知其领取离婚证后双方的法律关系,与子女的关系及各自应尽义务;
  (三)在《离婚登记处理表》上签名或者按手印。本栏必由当事人亲自办理,不得由他人代理;
  (四)注销双方的结婚证,颁发离婚证;
  (五)宣布解除双方夫妻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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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6-07-09
离婚指解除婚姻关系,主要方式有诉讼离婚与登记离婚。夫妻双方就离婚意思表示、抚养权归属、抚养费给付、财产分割等达成一致,便可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登记解除婚姻关系。据《婚姻法》第31条规定,婚姻登记机关经过形式审查和实质审查,确认后即办理离婚登记并发给离婚证。所以,协议离婚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即结婚证载明的民政部门的婚姻登记机构)履行手续。就诉讼离婚而言,通常情况下采取“原告就被告”原则确定管辖,原告应当向被告住所地的基层人民法院起诉。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基层人民法院管辖。住所地即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

综上所述,如果夫妻双方户口不在一起,如果男方提起离婚诉讼,女方作为被告,那么是应当向女方户籍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
第2个回答  2016-07-18
如果夫妻双方户口不在一起的,可以在女方办离婚手续。

根据我国《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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