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我接到前一个单位(甲)的电话,说我离开那家公司后他们单位社保忘记给我停掉了,还在给我交社保,现在他们让我补给他们交社保的钱。我现在在(乙)单位上班,(乙)单位从我进入乙公司起就开始帮我交社保。我想问下,2个单位能一起交社保么?之前那个(甲)单位的给我多交的社保能要回去么,能要回去的话就不用补给他们了,不能要回去的话该怎么办?因为这本不是我该交的社保,所以不想补给他们
不能,社保不可以重复交,因为身份证号码是唯一的。
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
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
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
新参保地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是累计计算的,中间允许有空档,可补可不补。
我那社保交的所属地都是同一个市内(浙江省宁波市),知识只是所缴社保地区不同,一个是慈溪市,一个是象山县,请问,如果,之前那家(甲)单位给我多交的社保退不回去,我要不要补交给他们呢,不能退的话,社保缴纳时间能不能累计上去?
追答 可以去了解一下,如果真的交重了,社保局是否可以退回,如果可以,就会减少你的企业及你本人的损失。
如果不可以退回,也不会累加年限的,同一个月缴纳的多份保险,只能算是“一个月”的缴纳。缴纳重复的,如果不能退还,就会收归为社保基本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