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公司破产了我买的保险怎么办

如题所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第八十九条

保险公司因分立、合并需要解散,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解散,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出现,经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后解散。 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除因分立、合并或者被依法撤销外,不得解散。 保险公司解散,应当依法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

第九十条

保险公司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规定情形的,经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同意,保险公司或者其债权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对该保险公司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

第九十一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按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所欠职工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 

(三)保险公司欠缴的除第(一)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所欠税款; 

(四)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保险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公司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第九十二条

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被依法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的,其持有的人寿保险合同及责任准备金,必须转让给其他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不能同其他保险公司达成转让协议的,由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指定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接受转让。 

转让或者由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指定接受转让前款规定的人寿保险合同及责任准备金的,应当维护被保险人、受益人的合法权益。

扩展资料:

根据《保险保障基金管理办法》:

第十九条 保险公司被依法撤销或者依法实施破产,其清算财产不足以偿付保单利益的,保险保障基金按照下列规则对非人寿保险合同的保单持有人提供救助:

(一)保单持有人的损失在人民币5万元以内的部分,保险保障基金予以全额救助;

(二)保单持有人为个人的,对其损失超过人民币5万元的部分,保险保障基金的救助金额为超过部分金额的90%;保单持有人为机构的,对其损失超过人民币5万元的部分,保险保障基金的救助金额为超过部分金额的80%。

前款所称保单持有人的损失,是指保单持有人的保单利益与其从清算财产中获得的清偿金额之间的差额。

第二十条 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被依法撤销或者依法实施破产的,其持有的人寿保险合同,必须依法转让给其他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不能同其他保险公司达成转让协议的,由中国保监会指定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接收。

第二十一条 被依法撤销或者依法实施破产的保险公司的清算资产不足以偿付人寿保险合同保单利益的,保险保障基金可以按照下列规则向保单受让公司提供救助:

(一)保单持有人为个人的,救助金额以转让后保单利益不超过转让前保单利益的90%为限;

(二)保单持有人为机构的,救助金额以转让后保单利益不超过转让前保单利益的80%为限。

保险保障基金依照前款规定向保单受让公司提供救助的,救助金额应以保护中小保单持有人权益以维护保险市场稳定,并根据保险保障基金资金状况为原则确定。

第二十二条 为保障保单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经国务院批准,中国保监会可会同有关部门适时调整保险保障基金的救助金额和比例。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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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12-31
如果保险公司真的依法申请破产,个人持有的人寿保险保单(定期寿、终身寿、年金、两全保险)的效力和权益原则上不受影响。

1、你投保的保险公司会将你的保险合同交由其他保险公司接手。

2、如果没有与其他保险公司达成协议,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指定保险公司接手。

扩展资料:
一、保险公司成立是有严格的要求的,在我国《保险法》里有非常严谨的条款规定。《保险法》第68条规定:“设立保险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主要股东具有持续盈利能力,信誉良好,最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二亿元;
(二)有符合本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章程;
(三)有符合本法规定的注册资本;
(四)有具备任职专业知识和业务工作经验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五)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
(六)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和与经营业务有关的其他设施;
(七)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这些规定意味着保险公司的成立并不是那么容易的,相对应的经过层层条件筛选后成立的保险公司如果要破产,难度也是非常大的。

二、与其他一般企业法人破产相比,保险公司的破产清偿顺序具有一定的特殊性。
《保险法》第88条的规定: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被依法撤销的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的,其持有的人寿保险合同及准备金,必须转移给其他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不能同其他保险公司达成转让协议的,由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指定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接受。

任何时候,银保监会对保险公司实施严格的监管措施。作为国家部门,银保监会是具有权威性的;它会监管着保险公司的理赔情况和偿付能力等;严格监管月、季、年度情况。

如果实在是经营问题,自己购买的保单所在的保险公司即将面临倒闭,大家不用太焦虑,国家会介入这件事:其他愿意接受进行兼并重组的公司会接手我们的保单;如果没有一家保险公司没有出来接手的话,国家也是会强制规定国资实力雄厚的保险公司接管的。所以就算出现了极端情况,我们的保障依旧受到保护,大家大可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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