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病人的监护人该如何确定?有什么具体的依据?

如题所述

1、法定监护

《民法典》第二十八条无民事行为或是限定民事行为的成人,由以下有监护实力的人按序出任监护人:

(一)夫妻;

(二)爸爸妈妈、儿女;

(三)其余亲属;

(四)其余想要出任监护人的个体或者机构,可是必须经由被监护人居住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允许。

2、选定监护

《民法典》第三十一条 对监护人的确认有争论的,由被监护人居住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指定监护人,相关当事人对选定不服气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办理指定监护人;相关当事人还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办理指定监护人。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民政部门或者人民法院理应重视被监护人的真实性意向,依照最有助于被监护人的基本原则在依规依法具备监护条件的人群中指定监护人。

根据此条第一款明文规定指定监护人前,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及其其余合法权益处在没有人保护状况的,由被监护人居住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法律规定的相关机构民事行为民政部门出任临时监护人。

监护人被选定后,没经私自变动;私自变动的,不免去被选定的监护人的义务。

由上得知,我国立法上,对精神病人的监护人的选定分成两类状况:一是由相关机构选定;二是由法院选定。当中前一种是后一种的必走程序,即针对出任监护人有争论的,务必由相关机构作出选定,再不服气的可申请办理人民法院作出撤销选定的裁定,并再行指定监护人;假如没有经过相关机构选定的,不能立即请求人民法院作出选定。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22-04-29
首要考虑的监护人肯定是自己的配偶。如果没有配偶的情况,那就是要父母。还有子女也都是可以的。如上述都没有的话,那么就其他的近亲,家属
第2个回答  2022-04-29
对于该精神病患者的配偶,父母,子女,其他近亲亲属,可以担任该神经病人的监护人,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组织,如果他们想担任该神经病人的监护人,必须经过被监护人住所地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的同意;对于精神病人监护人的指定分为两种情况,由有关组织指定或者由法院指定。
第3个回答  2022-04-29
一般由配偶,父母,成年子女以及其他亲属关系密切的朋友来进行承担监护责任,需要到精神病人所在单位居住地的村委会村民委员会取得同意,在其确认过程中应该出是身份证明信息,去相关部门进行相关手续的办理。
第4个回答  2022-04-29
我觉得可以看相关证件;或者相关户口,通过相关户口查找病人和监护人是什么关系,或者通过周围邻居了解情况,最麻烦的DNA检测都可以。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