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提出离婚,男方不同意怎么办

如题所述

法律分析:离婚有协商和起诉两种方法,若协商不成只能起诉。起诉要到被告户口地或被告居住超过一年以上的所在地法院。针对男方不同意的情况下,女方可以这么做,争取和对方离婚。

如果是男方不同意离婚的情况下,女方要起诉离婚并且要注意收集感情破裂的证据,如家庭暴力的证据、包二奶的证据、感情不和分居的证据等等,通过证据说明两人感情已无和好可能,法院在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后,才会判决。法院会判决离婚的情况具体包括以下几点:

1、男方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男方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男方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与男方分居满二年的;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6、男方被宣告失踪,女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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