究竟还有天理吗?我在靖江富阳买了4号门面房,还在质保期内,因房顶漏水,从今年5月份就开始找物业,一直拖着,经无数次的奔跑滨江物业终于联系上开发商还有富阳物业及我一起去屋顶查看。原来漏水原因是紧邻的301室违建霸占凿坏所致,这个违建富阳物业姓范的是知情的,为什么明明违建物业不制止?我的房子房顶却成了别人的?世上还有天理吗?干部口口声声说我是无辜的,却拖着不逾处理?试问你们还有良知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