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印刷许可证需要提交什么材料?

如题所述

  一、申请资格:
  1、注册资本:包装装潢类不少于150万元人民币,其他印刷品类不少于50万元人民币;
  2、生产场地:包装装潢类不少于600平方米,其他印刷品类不少于100平方米;
  3、生产设备:包装装潢类不少于两台最近十年生产的且未列入《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艺和产品的目录》的胶印、凹印、柔印、丝印等及后序加工设备;
  4、个体企业只能从事其他印刷品印刷经营活动。
  (法律依据:《印刷业管理条例》(2001年8月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15号)第8条;《印刷业经营者资格条件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出版总署令第15号)第4条、第5条、第6条、第7条)
  二、申办材料:
  (一)申请书(“关于申请设立××印刷企业的请示”);
  (二)《xx省设立印刷企业筹建表》(一式四联);
  (三)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企业名称预核通知书》(复印件);
  (五)各方投资者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章程和可行性研究报告
  (六)企业拟购设备清单;
  (七)《xx省设立印刷企业申请表》(一式四联);
  (八)验资报告原件;
  (九)房产证或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
  (十)设备发票(复印件)。
  三、办理程序:
  (一)申请单位向所在地市级新闻出版行政机关提出申请;市级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告知其一次性补正全部材料并审核同意后,报送省新闻出版局;
  (二)省局政务大厅收件,初审申报材料,一次性提出补正材料要求,完备后出具受理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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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8-11-16
望采纳
企业办理印刷许可证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有企业或单位的名称、章程
二、有确定的业务范围
三、有适应业务需要的固定生产经营场所,厂房建筑面积不少于100平方米,并且不能在有居民用途的场所内
四、有适应业务需要的声场设备和资金,注册资金不得少于50万元人民币
五、有适应业务需要的组织机构和人员,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必须取得县级以上出版行政部门颁发的《印刷法规培训合格证书》
六、有健全的承印验证、登记、保管、交付、销毁等经营管理、财务管理制度和质量保证体系
办理印刷经营许可证
一、事项名称
二、受理部门
三、办事指南
(一)申办印刷企业审批程序
1、审批对象
申请设立“三印”的印刷企业(包括复印、打印、影印)由我局审批,包装装潢印刷、其他印刷品印刷企业由江门市文广新局审批、出版物印刷企业由省局审批、三资(中外合资、合作和外商独资)印刷企业由新闻出版总署审批。
2、审批内容
审核申请人的资格条件。对符合资格条件的申请人颁发《印刷经营许可证》。
3、审批条件
符合新闻出版总署规定的资格条件:
(1)有企业的名称、章程。
(2)有确定的业务范围。
(3)有适合业务需要的固定生产经营场所。
(4)有能够维持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
(5)有必要的印刷设备。
(6)有适应业务范围需要的组织机构和人员,企业负责人必须取得地级以上市新闻出版行政部门颁发的《印刷法规培训合格证书》。
4、审批程序
从事“三印”的企业(包括复印、影印、打印),向我局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和版权管理股申请,经审核批准的,领取《印刷经营许可证》;从事包装装潢印刷、其他印刷品印刷的企业,由申请人提交所需全部文件到我局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和版权管理股进行初审。初审同意后报江门市文广新局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审批,经审批同意领取《印刷经营许可证》。从事出版物印刷企业报省新闻出版局审批同意领取《印刷经营许可证》。从事“三资“印刷企业由新闻出版总署审批同意领取《印刷经营许可证》。申请人凭《印刷经营许可证》申领工商营业执照,方可从事印刷经营活动。
5、申请人须提交下列文件
①书面申请报告。
②广东省新设立印刷企业申请表。
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④企业章程、三来一补印刷企业提交外经贸行政部门颁发的《加工贸易业务批准证》。
⑤经营场所房产证明或厂房租赁合同书。
⑥设备投资清单。
⑦验资报告(原件)。
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其《印刷法规培训合格证书》复印件。
⑨承印验证、登记、保管、交付、销毁制度。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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