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20-11-05
三天后找hr办手续,没有不让走一说,递交了辞职报告而且提前报备了的,按正常流程走离职就聪明点。
申请离职时不要说什么最后离开的时间点,当领导看到你的申请离职的邮件后自然会找你谈话。你表现出非走不可,领导也不会强留你。
另你到公司的时间不长,要交接的时间一周都太多了。等你提出离职时你的工作量也会慢慢变少。
领导看到你工作量低,留你一个月浪费公司资源还不如早放你走,先把交接工作交接好,这时间你再跟你领导商量最后走的时间点正好,并且有理据,工作交接已完成,留着事情也不多还领工资作为说辞,口气尽量低卑。
当然一切以商量为主,因为正常都要一个月的。仲裁也没用,一个月是法律规定,公司有理,工作要交接,公司要找交替的人。
另外职场离职没并要撕破脸皮。当学个经验吧
干货。首先向直属领导口头或书面提出离职申请,待其答复,同意后。OA发起离职流程,审批通过后,填写人力资源部相关手续表格,人力资源部开具离职证明,脱手。第一步是一定要做的,不然oa上去,也是一样的效果。本回答被网友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