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说放开文物市场就会刺激盗墓,这种说法有依据吗?

如题所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的规定,文物买卖应在文物商店、文物拍卖企业等合法场所销售、拍卖,在销售、拍卖前都要经过文物行政部门审核,因此,个人不得私下买卖交易文物。《文物保护法》还规定了属于国家禁止出境的文物,不得转让、出租、质押给外国人。

新的文物法及其实施条例肯定了民间文物收藏,包括民间文物流通的地位和作用,为此收藏者很受鼓舞。但是他们也感觉到,这种肯定目前似乎仍然停留在理论上,在现实中一些旧规定、旧思维、旧方法、旧势力仍然发挥着很大作用。

虽然是一个十多年前制定的有关政府部门的规章,但目前还是他所在的藏品市场最主要的管理依据,执法人员还在依据这个《通知》检查和处罚一些经营行为。“你们在调查中提到它的一些不合理之处,可我不明白的是,这个《通知》既然与新文物法相矛盾,为什么在新文物法实施之后,有关部门还继续按这个《通知》执法?”

河北读者张先生在电话中也谈到这个问题,他说,新文物法的实施是时代的进步。但是,新文物法中的一些规定应当如何理解,怎么看待新文物法比老文物法在立法上的进步,这上面存在着很多混乱,《通知》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

新文物法规定:“下列文物受国家保护”,包括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古建筑、石窟寺和石刻、壁画;与重大历史事件、革命运动或者著名人物有关的以及具有重要纪念意义、教育意义或者史料价值的近代现代重要史迹、实物、代表性建筑。


北京一位旧货市场的管理人员对记者说:“我们主要管的是销赃和出土文物的交易,市场上的确有人经营一些清代的老瓷器、旧金属器,只要没有根据涉及销赃,又不像出土文物,就不会干涉。”

据记者在全国多家旧货市场、文物监管品市场的观察,这种管理方式也确实是比较普遍的。据介绍,就在去年开展的全国文物市场大检查中,有些地方试图按照《通知》的规定不折不扣地执行,将市场上1911年以前的物品一律查抄,不料遭遇强烈反弹,最终不了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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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11-13

在这个问题上,国家其实早就有了严谨的法律来定义这个问题。

从法律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上有明确的规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不得买卖国有文物除非国家特别允许以及来路不明的文物。所以说,开放文物市场并不意味着国家对盗墓行为的纵容,在正规文物市场上交易的文物都有相关的证书,确保文物信息完整,来路清晰,在这样的体系下,盗墓行为依然是见不得光的违法行为,并且他们盗墓获得的文物也无法走进市场,只能继续在背地里做一下黑市交易。

不得不提到的就是文物收藏这一行为,要确认收藏行为的实质,首先要公开文物所有权的法律问题。因为只有保护文物才会有所有权问题,而且还会存在价值运营,交易和管理等社会问题。这些问题只能通过正面市场和法律程序来解决,并且文物收藏本身也是国家考虑到文物的保护问题才会允许的。

文物的存在代表着文化的传承和历史的延续。一旦文物不存在,文化和历史将失去其所有权,成为无法确认的过去,并随着文物的消失而消失。因此,世界上存在未被破坏的文物,。收藏是收藏家基于对文物的文化和历史的尊重以及对它们的价值的深刻认识而进行的一种保存行为。这种行为实现了文物生存的最基本目标,而没有被破坏。那么,收藏行为从根本上是保护文物的。

由此可见基于收藏而诞生的文物交易行为,与伤害文物的盗墓行为显然是没有关系的。

第2个回答  2019-09-18
是有一定的道理的,毕竟旧规定,旧四维还存在一定的影响。开放市场,文物流通,利益使然
第3个回答  2019-09-18
新的文物法及其实施条例肯定了民间文物收藏,包括民间文物流通的地位和作用,为此收藏者很受鼓舞。但是他们也感觉到,这种肯定目前似乎仍然停留在理论上,在现实中一些旧规定、旧思维、旧方法、旧势力仍然发挥着很大作用。
第4个回答  2019-09-19
这种说法是有依据的,因为盗墓者会瞄准这种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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