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现在(2010年11月)的法律法规,精神病人有没有继承父母财产,签订合同,结婚登记,承包土地(责任田)权利?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精神病人,有没有上述权利? 限制民事行为能人的精神病人,除上述相关权利之外,还拥有哪些法律规定的权利? 据我所知: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精神病人,在领导结婚证书(结婚登记)时,神智意志处于完全清醒状态时,这样的登记手续,是合法的(受法律保护,有法律效力)的. 另外,有人说,精神病人的婚姻问题,是"结婚容易(:民政局结婚登记),离婚困难(:法院判决离婚).这些说法,是真的吗?

精神病人可以继承父母的财产;也可以签订纯受益的合同(如接收赠与的合同);精神病人在没有治愈的情况下是不能领取结婚证的,接就是说不能结婚;承包土地一般是以家庭联产责任制形式存在的(即口粮田)这种一般不影响,其他的合同形式会受影响。在领取结婚证书(结婚登记)时,神智意志处于完全清醒状态时,这样的登记手续,是非法的,限制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可以申请予以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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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11-29
这个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要看他是间接性的精神病人,还是完全精神病人,如果是完全精神病人的话,那些行为是无效的,因为他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但是,如果是间接性的精神病人,那么就要看他行为时是否正常了,签订合同和结婚登记,承包在此列,只能由他的监护人代理或事后征得监护人同意。但是纯受益的,不管他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还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都是有效的,所以继承不受他是否是精神病人的影响,他继承父母财产的权利是不被剥夺的。
第2个回答  2010-11-29
精神病人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只能参加与其智商相对应的民事活动
继承父母财产属于因身份权引起的财产权,属于纯获利行为,是可以的
签合同,结婚,承包土地等,包括写遗嘱等民事行为是无效的
第3个回答  2010-11-29
可以享有这样的权利,但是在签合同时得有监护人在场。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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