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HJ130-2014)与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试行)(HJ/T130-2003)区别

新导则与旧导则相比,增加或者变化什么内容了?求总结

HJ130-2014:
本标准是对《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试行) 》 (HJ/T 130-2003)的修订,与原标准相比,主要修改内容如下:
——增加了术语和定义,明确了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体系构成。
——修改了评价目的、评价原则、评价范围和评价工作流程等内容,将早期介入原则调整为全程互动原则,增加了层次性原则,修改了一致性、整体性、科学性等评价原则。
——在规划分析章节增加了规划不确定性分析的内容和要求。
——在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章节细化了现状调查与评价的内容和要求,增加了环境影响回顾性评价的内容和要求。
——对环境影响识别与评价指标体系构建章节进行了调整,修改了环境影响识别的内容,规定了评价指标体系构建的方法和指标值确定的要求,增加了重大不良环境影响的判定原则。
——修改了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的内容、方法和要求,增加了规划开发强度分析,不同规划发展情景的预测,对生态系统完整性的影响预测与评价,资源与环境承载力评估等内容。提出了进行人群健康影响状况分析,事故性环境风险预测与评价和生态风险评价,以及清洁生产水平和循环经济分析的要求。
——增加了规划方案综合论证和优化调整建议章节,提出了环境合理性论证和可持续发展论证的内容、方法和要求,明确了不同类型规划的论证重点,明确了规划优化调整的原则、内容和要求。
——修改了环境影响减缓措施的内容和要求,增加了对规划包含的具体建设项目提出评价要求
的内容。
——在附录中,调整并增加了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方法,补充了各种方法的应用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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