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二、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你需要先写一张改名申请书,写的越真实越好,要附带你的身份证号码或者户口本复印件,有其他证明材料最好附上,千万别在申请书里写依据什么法律条款,那样装懂行有很大可能被拒绝。然后在街道办事处(同样的,农村的在村委会)签字“情况属实,盖章,递交基层派出所户籍室或者交给你托的熟人。
最后就是等待了,一般时间不长,能不能改就给你答复了。修改成功后,你原来的名字在户口本上列入“曾用名”,你拿户口本到派出所打印一张变更后的户口页,花几块钱。然后申领一张新身份证。以后你就业、银行等地方名字不符的时候,你需要拿户口本当证明。
托熟人不建议行贿,你是成年人,自己办事要自己负责哦。(不过说实在的,有人想花1万元改名都找不到路子,你如果找到路子,请吃顿饭还是要的吧。决定你是申请能不能变为现实的人就是县级公安局局长了。犯过法蹲过号子的就不要尝试了,没门!
严重提醒:想通过正常途径变更名字的,最好提供的理由一次通过,否则再次变换理由,派出所户籍民警绝对会永远拒绝你的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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