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投诉电话:96119。
其他投诉举报方式:来信投诉
收信部门:公安部消防局办公室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广安门南街70号
邮编:100054。
公安部消防局内设机构:
设17个职能处(室),均为正师级。包括办公室、政治部、纪检督察处、政策研究处、防火监督处、社会消防工作指导处、作战训练处、信息通信处、科技处、法规标准处、警务处、宣传处、后勤处、装备处、财务处、审计处、管理处等。设8个直属单位,包括消防博物馆、灭火救援信息中心、干休所、农场、综合物资供应站、招待所、机关门诊部、勤务中队等。
扩展资料:
举报投诉电话的投诉举报范围:
1. 消防设施、器材、消防安全标志未保持完好有效的。
2. 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的。
3. 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
4. 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的。
5. 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设置影响逃生、灭火救援障碍物的。
6. 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或者未与居住场所保持安全距离的。
7. 生产、储存、经营其他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的。
8. 在公共娱乐场所营业期间,进行电气焊、油漆粉刷等具有火灾危险的施工、维修作业的。
9. 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无证上岗的。
10. 建设工程安装使用假冒、伪劣消防产品的。
11. 未经消防行政许可,建设工程擅自施工或投用,公众聚集场所擅自开业使用的。
12. 其他火灾隐患和违反消防安全法律法规行为的。
参考资料来源: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官网--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