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里被入室盗窃了,报警后,还可以做些什么?

家里晚上被入室盗窃了,防盗网被剪一小洞,从窗户进来,房间保险柜被撬,大门完好,家里翻了个遍!
全部金器、玉器首饰都被盗了,妈妈30多年来存的金器、玉器,还有傍晚才收回来的好几万现金货款,想第二天早上去存,全没了!
案发时间:2016年4月20日,晚上18:20-21:10,晚饭时间家人都出去吃饭了,
案发地点:广东江门蓬江泰富城附近
一发现就报警了,警察也来现场勘察取证了,我们想到的可能的线索都已经告诉警察了,笔录也做完了。
除了等消息、装防盗,还有些什么可以做的可以留意的?那些贼一般都会去哪销赃的?可能已经流窜到外地?
希望警方尽快将罪犯绳之于法,社会多一份安宁!

根据法律规定,入室盗窃不论数额多少一律追究刑事责任。因此失主可及时报警,由公安机关受理立案后收集犯罪分子的证据,并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失主可积极向警方提供线索,协助警方破案。

法律依据:
一、《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修改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二、《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六条 公安机关对于公民扭送、报案、控告、举报或者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的,都应当立即接受,问明情况,并制作笔录,经核对无误后,由扭送人、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自动投案人签名、捺指印。必要时,应当录音或者录像。

第一百七十五条 公安机关接受案件后,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具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形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不予立案。
对有控告人的案件,决定不予立案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并在三日以内送达控告人。

第一百八十七条 公安机关对已经立案的刑事案件,应当及时进行侦查,全面、客观地收集、调取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罪轻或者罪重的证据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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