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转让其持有的其他企业股权是否需国资委审批?

A国企与B民企合资设立C公司,A国企占C公司20%股权。现A国企欲向B民企转让其持有的10%C公司股权,请问:是否需国资委审批?是否需按C公司评估价值公开挂牌出让?谢谢!

股权转让方A性质为国企则转让其持有的股权需要相关国资批准机构审批且必须以其不低于评估值的价格在产权交易机构公开挂牌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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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11-30
是的。需要国资委审批,按招牌挂价格出让。
第2个回答  2010-12-01
1、产权关系要明晰。
2、公开选聘中介机构进行审计评估,确定低价。
3、按不低于底价,在产权交易机构公开挂牌转让。
4、不得有意向转让,为的是国有权益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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