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言学中描写和规定的区别

如题所述

语言学的重要区别是:

(1)规定与描写(prescriptive vs.descriptive)

规定语言学(prescriptive linguistics),也称规范语言学,是指一种对待语言研究的态度,它试图建立正确用法的规则。古希腊和古印度的语法学家以最著名的文学著作作为范本来确定这种规范。这是一个直到今天许多经典语法著作一再重复的传统。教授这一类规范是以假设能够建立绝对的标准为依据的,这个标准可以从一定的逻辑哲学框架或从被认为是优良的语言中推衍出来。

英语的规定性语法主要有三个来源:一是来自拉丁语的规则,如be动词的补语必须与主格一致;二是来自思维逻辑,如不能用双重否定来表示否定,这是基于数学负负为正的逻辑规则;三是来自这样一个理念:凡是过去在语言里要求过的,现在仍然如此。

描写语言学(descriptive linguistics)是另一种对待语言研究的态度,它记录语言的实际用法。大部分现代语言学本质上是描写语言学。从广义上来讲,描写语言学是对某一历史阶段的语音特点、语法、词汇的观察与分析研究;从狭义上来讲,指的是美国语言学家布罗姆菲尔德(Bloomfield)等的研究方法。他们研究本来没有文字记录的美洲印第安语,采用实地调查的方 法和特别适合所研究的语言系统的术语。

(2)共时与历时(synchronic vs.diachronic)

共时语言学(synchronic linguistic)是语言研究的另一种方法,它研究一种语言或多种语言在其历史发展的某一阶段的情况,或者说描述特定时期里作为独立的交际工具的语言的一个阶段,并且假定在此时期内的语言不发生任何变化,描写一种语言的词汇及结构特征。

历时语言学(diachronic linguistics)是指语言研究的一种方法,集中研究语言在较长的历史时期所经历的变化。历时研究有很悠久的传统,特别是发现许多欧洲语言和亚洲语言有亲缘关系以来,历时研究有了新的进展。共时语言学和历时语言学的价值都得到普遍承认。这方面得到最大发展的一个分支是研究语音变化(sound change)的历时语音学(diachronic phonology)。

(3)语言与言语(Langue and Parole)

语言(langue)指的是从一代人传到另一代人的语言系统,或者说一个语言集团所共有的语言系统,包括语法、句法和词汇。换句话说,语言是一套音义结合的符号系统,是社会成员共有的交际工具。

言语(parole)则是指说话者可能说出或理解的全部内容。语言是指其社会的约定俗成方面;言语则是个人的说话或是每一个语言集团的人在具体场合下说出的具体话语。也可以说,言语是人们说和写的言语行为(言语过程)和说出来、写出来的东西(言语结果)。

换言之,它们的不同在于:语言是代码(code),而言语则是信息(message)。两者的关系是:语言存在于言语之中,是一般的、抽象的;言语依赖于语言,是个别的、具体的。一般(语言)存在于个别(言语)之中;个别(言语)是一般(语言)的具体表现。两者是辩证统一的关系。

(4)语言能力与语言运用(Competence and Performance)

姆斯基(N. Chomsky)最先指出这两个术语的不同,语言能力指的是所有说本族语的人可以理解并且说出从来没有听过的句子的能力,这里所说的能力是指掌握构成某一语言所有话语的基础的代码的能力。

语言行为指的是上述代码在语言使用的实际情况中的实现,因此即指话语本身。在转换生成语法中,语言能力的特点在深层结构(deep structure)上用该语言的句法成分表现出来;而语言行为的特点则在表层结构(surface structure)上用该语言的语音成分表现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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