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娲与伏羲的关系,自汉代的《风俗通》记载其:“女娲,伏羲之妹”开始,一直到唐初都认为女娲是伏羲之妹。而从唐代的李亢所撰的《独异志》记载:“伏羲与女娲本是兄妹居住在昆仑山,宇宙之开,未有人民,二人欲结为夫妇,又自以为羞耻,于是请示于天。此时,天以两股烟冲向高空合二为一,暗示伏羲女娲结合,于是二人结为夫妻。”
这是伏羲与女娲是夫妻的最早传说,伏羲与女娲都是人首蛇身。隋朝高昌故址阿斯塔纳墓室彩绘的伏羲女娲之形象,都是二人手持规、矩,人头蛇身交尾合体的形态。在四川、河南、江苏等地发现的古墓彩绘,也基本上是这种形象。
伏羲与女娲合体壁画
由此,伏羲氏与女娲为夫妇基本上得到了印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