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4月21日,民政部向中国社会艺术协会(中国社会艺术协会法定代表人邱新建)发出警告,给予没收违法所得40万元的行政处罚。中国社会艺术协会,以下简称中国艺协,是经国务院批准、民政部登记注册的全国性社会团体,业务培训、聘用考核、规范、国际合作、书刊编辑、展览、艺术交流、咨询服务相当于一个管理机构,国家艺术产业协会是经文化旅游部门批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具有国家社会艺术等级评定机构资质,总部建立在北京。
据调查,2019年3月至4月,中国社会艺术协会向其分支机构、互联网艺术评审委员会、艺术素质教育委员会分别收取管理费20万元,共计40万元。违反第十条规定,《社会组织合作活动正规化若干问题规定》第三款“社会组织不得向其分支机构(代表机构)、专项基金管理机构收取管理费或者变相收取管理费”。根据《社会团体登记条例》第一项(8)、第二项规定第三十条第一款和第二款规定,中国社会艺术协会民政部作出警告,没收违法所得40万元行政处罚。同时根据《社会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的规定,中国社会艺术协会包括在列表中不正常的社会群体的活动。
据介绍,社会组织参与非法和违法的分支问题频繁,已成为一个社会组织登记管理秩序的破坏,破坏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顽固的疾病”,也是当前社会组织的监督管理和执法工作关注的一个问题。对此,民政部坚持“零容忍”的态度,始终保持高压态势,继续加大调查力度,抓住一切机会,公正社会团体,依法严厉惩处,坚决遏制反对非营利性社会团体的目的,设立分支机构作为筹集资金的手段,维护社会组织登记管理秩序,为社会组织的健康发展创造有利条件。
民政部建议广泛的社会团体,加强政策法规意识,严格遵守《关于规范有关社会组织若干问题的规定》,开展合作活动,分支机构、代表处、委托其他组织不得经营。不得收取分支机构和代表处或变相收取费用,并进一步加强分公司的管理,有效防范和解决法律和社会风险管理失控造成的分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