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新的个人所得税起点是多少从什么时候开始执行

2018年新的个人所得税起点是多少从什么时候开始执行

根据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今年也就是2018年的10月1日,开始实施5000元的个人所得税起征点;这就是说当我们的薪资缴纳五险一金之后,剩下部分也就是纳税部分不超过5000元,是不用缴纳个人所得税的。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工资薪金所得适用方面,如果以月为单位,全年应纳税所得额分为七档:

不超过3000元的适用3%税率;

超过3000至12000元的部分,适用10%的税率;

超过12000元至25000元的部分,适用20%的税率;

超过25000元至35000元的部分,适用25%的税率;

超过35000元至55000元的部分,适用30%的税率;

超过55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适用35%的税率,

最高档即超过80000元的部分,适用45%的最高税率。

扩展资料

2018年6月19日,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审议,这是个税法自1980年出台以来第七次大修。

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草案2018年8月27日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审议。依据决定草案,基本减除费用标准拟确定为每年6万元,即每月5000元,3%到45%的新税率级距不变。

2018年8月31日,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通过,起征点每月5000元,2018年10月1日起实施最新起征点和税率。

计算方法

应纳税所得额=(月收入-五险一金-起征点-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专项附加扣除)*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注:新个税法于2019年1月1日起施行,2018年10月1日起施行最新起征点和税率。

新个税法规定,自2018年10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纳税人的工资、薪金所得,先行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以及专项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依照个人所得税税率表(综合所得适用)按月换算后计算缴纳税款,并不再扣除附加减除费用。

参考资料: 参考资料-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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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3-01-12

根据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今年也就是2018年的10月1日,开始实施5000元的个人所得税起征点;这就是说当我们的薪资缴纳五险一金之后,剩下部分也就是纳税部分不超过5000元,是不用缴纳个人所得税的。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工资薪金所得适用方面,如果以月为单位,全年应纳税所得额分为七档:

不超过3000元的适用3%税率;

超过3000至12000元的部分,适用10%的税率;

超过12000元至25000元的部分,适用20%的税率;

超过25000元至35000元的部分,适用25%的税率;

超过35000元至55000元的部分,适用30%的税率;

超过55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适用35%的税率,

最高档即超过80000元的部分,适用45%的最高税率。

扩展资料

2018年6月19日,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审议,这是个税法自1980年出台以来第七次大修。

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草案2018年8月27日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审议。依据决定草案,基本减除费用标准拟确定为每年6万元,即每月5000元,3%到45%的新税率级距不变。

2018年8月31日,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通过,起征点每月5000元,2018年10月1日起实施最新起征点和税率。

计算方法

应纳税所得额=(月收入-五险一金-起征点-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专项附加扣除)*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注:新个税法于2019年1月1日起施行,2018年10月1日起施行最新起征点和税率。

新个税法规定,自2018年10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纳税人的工资、薪金所得,先行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以及专项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依照个人所得税税率表(综合所得适用)按月换算后计算缴纳税款,并不再扣除附加减除费用。

参考资料: 参考资料-个人所得税

第2个回答  2018-08-30

新个税法拟于明年起全面施行 今年10月拟先提高起征点至5000元。

关于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草案日前已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8月29日上午,全国人大常委会分组审议了该草案。

根据草案,新个税法拟于2019年1月1日起全面施行,拟自2018年10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先将工资、薪金所得基本减除费用标准提高至5000元/月,并适用新的综合所得税率。

与会的多位委员表示,修改后的草案已经比较成熟,赞成这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且尽快实施,让老百姓早日享受到减税后的成果。

此次税改的亮点不只是拟将基本减除费用标准上调,将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等收入综合计税,首次引入专项附加扣除概念都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

专项附加扣除项目到底怎么操作?多位与会人员表达了高度关切。徐绍史表示,专项附加扣除的范围、标准和实施方案由国务院确定,还要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时间很紧迫。希望抓紧时间早点制定方案,听取各方意见之后,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以便于个税法从明年1月1日开始能够顺利地实施。宋琨委员说,税前专项附加扣除项目的数额怎么掌握?如果这个问题不明确的话,这部法可能会打折扣。

对于如何操作,郭雷委员建议,最好能考虑我国现阶段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社会主要矛盾,根据不同地区生活水平、抚养赡养水平、居住城市水平,制定相应的标准,并且明确路径和条件。

分组审议中,还有委员建议对附加扣除项目进行“定额扣除”。

杨震委员拿子女教育专项扣除举例说,“不问家庭具体的收入,只要有一个子女在教育阶段,就按一个定额进行扣除,操作起来比较简单,也避免钻空子、钻漏洞。”他还建议,“父母由子女赡养的,也可以按照一定的定额来处理。如果是几个子女共同赡养的话,就进行分摊。操作简单,公平性也得以保证。”

与会人员在对专项附加抵扣项目增加赡养老人支出表示热烈欢迎的同时,还提出建议,未来能够将以家庭为计税单位作为改革方向。

包信和委员说,从当前条件看,以家庭为单位计税操作还比较困难,但从长远看,建议逐步实现从个人计税到家庭计税,这是方向。

列席会议的全国人大代表颜宝玲说,很多发达的国家和地区包括香港地区都采用了夫妻联合申报或者家庭申报的征收方式,建议大陆的个人所得税逐步过渡到以夫妻和家庭为交税的单位。

第3个回答  2018-05-16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011年6月30日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根据决定,个税免征额从2000元提高到3500元,自2011年9月1日起施行。

2017年个税起征点(免征额)是3500元。

今年,多个组织及人大代表发出提升个税起征点的建议。全国工商联的提案建议,将个税免征额从目前的3500元提升至7000元,并降低个人所得税最高边际税率,从3%-45%降至3%-30%以下。

格力电器董事长董明珠2018年3月5日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建议个税起征点调整到一万。

严格说来,“3500元”是免征额不是起征点,现今舆论多有误用,两者概念实际不同 :

起征点 是指当征税对象的数额未达到一定数额标准不征税,达到后即对全部征税对象征税的一种税收优惠措施。

免征额 是指在征税对象中确定一个固定的数额给予免税,只就征税对象超过免征额的部分征税。

2018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2018年将提高个人所得税起征点,增加子女教育、大病医疗等专项费用扣除,合理减负,鼓励人民群众通过劳动增加收入、迈向富裕。

以上均为建议,并不是实质性的减税,必须由国家税务总局制定方案并报请全国人大会议审批通过,才能正式颁布实施。

第4个回答  2018-08-09
根据官网公布消息,新修正的个税法拟于2019年1月1日起施行,施行前的2018年10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纳税人的工资、薪金所得起征点先行提高至每月5000元(按最新税率表,无专项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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