柏拉图的理念论是怎样的?

如题所述

柏拉图早年曾就学于赫拉克利特派的哲学家克拉底鲁,熟知该派的“一切皆变,无物常住”的思想,以及克拉底鲁将这一思想推至极端而导致的“语言无法表述事物”的不可知论观点。此外,毕达哥拉斯学派关于具体事物“摹仿”数目的观点,巴门尼德关于存在是不变不动的以及思维与存在相同一的观点,都构成了柏拉图哲学的重要理论来源。但是对柏拉图影响最大的,还是苏格拉底从具体事物背后去寻求一般定义的做法。显然,一般定义不是关于感性事物、而是关于普遍本质的,这普遍本质正如同巴门尼德的“存在”一样,只能是思维或理智的对象。柏拉图把这种理智的对象称为“理念”(idea或eidos),这个词源于希腊语中的动词“看”,作为名词则是指“看到的东西”或“显相”“型相”。但是在柏拉图那里,“理念”不是指肉眼所看到的东西,而是指心灵或理智所“看”到的东西,是具有“一”的统一性和“存在”的实在性的观念,即普遍的概念、共相或形式。

柏拉图的“理念”与苏格拉底的“定义”虽然具有直接的渊源关系,但是二者之间却有两点根本性的区别。第一,苏格拉底主要把寻求一般定义的工作局限于精神生活的范围内,他探讨的是关于美、美德、正义、善、勇敢等等的普遍本质;而柏拉图则把理念扩大到世界的一切方面,认为各种自然物和人造物都有自己的理念作为其存在的根据,甚至连较大、较小等表现事物关系的范畴,也是对“大”和“小”的理念的分有。第二,苏格拉底虽然通过一般定义来探寻关于事物的普遍本质,但是他并没有把普遍本质与个别事物截然分离开来,在他那里,普遍本质是寓于个别事物之中的,它只能体现在人的抽象思想和语言之中,并不具有独立的客观实在性;柏拉图则将普遍概念(理念)实体化和客观化,不仅将其看作是独立于个别事物的实在本体,而且将其看作是独立于人的头脑的客观精神。这样一来,在柏拉图的哲学中就出现了个别事物与普遍概念之间的二元分离(“分离说”)。柏拉图明确地说道:“一方面我们说有多个的东西存在,并且说这些东西是美的,是善的等等……另一方面,我们又说有一个美本身,善本身等等,相应于每一组这些多个的东西,我们都假定一个单一的理念,假定它是一个统一体而称它为真正的实在。”

面对着普遍与个别、一与多、不变不动的理念与流动变化的可感事物之间的二元分离,柏拉图并没有像巴门尼德那样简单地用前者来否定后者,而是将前者作为后者存在的根据,用自身同一的理念来说明形态各异的具体事物。在他看来,可感事物正是通过“摹仿”或“分有”理念而获得其实在性的。正如同木匠做床一样,具体的床是对木匠头脑中床的理念进行摹仿的结果,每一张床在形态上固然互不相同,但是它们都或多或少地分有了“床”的理念。惟有如此,它们才能成其为床。其他事物的情况也是这样,柏拉图说道:“一个东西之所以是美的,乃是因为美本身出现于它之上或者为它所‘分有’,不管它是怎样出现的或者是怎样被‘分有’的……美的东西是由美本身使它成为美的。”“一个东西之所以存在,除掉是由于‘分有’它所‘分有’的特殊的实体之外,还会由于什么别的途径……凡事物要成为二,就必须‘分有“二’,要成为一就必须‘分有’‘一’。”由于可感事物是对理念的摹仿和分有,因此它永远也不如理念那样完美,正如摹本不如原作完美一样。任何具体事物都存在着这样或那样的缺陷,而理念本身却是完美无瑕的,因此理念不仅是可感事物的根据或原型,而且也是它们追求的目标。

在柏拉图那里,由于万事万物都各有自己的理念,各种理念本身就构成了一个等级分明的“理念世界”。这个“理念世界”由低到高大体上可以分为如下几类:(1)自然物的理念,如石头、马和人的理念,这是最低层次的理念;(2)人造物的理念,如桌子、椅子和床的理念,它们构成了各种人工制品摹仿的“原型”;(3)数学意义上的理念,如方、圆、三角形、大于、小于等;(4)范畴意义上的理念,如存在与非存在、静止与运动、同与异等;(5)道德和审美领域的理念,如美、勇敢、节制、正义等;(6)“善”的理念,这是最高的理念,它构成了各种理念由以派生的终极根据,同时也是所有理念——以及作为各种理念的“摹本”的感性事物——共同追求的最高目标。一方面,“理念世界”中的各种理念构成了可感事物摹仿和分有的原型;另一方面,所有的理念又都追求着“善”的理念。这样就形成了一个众多感性事物趋向于它们的理念,较低级的理念趋向于较高级的理念,所有的事物和理念都趋向于“善”的理念的秩序井然的世界模式和本体论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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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8-05
原发布者:龙源期刊网
【摘要】柏拉图哲学的核心概念是“理念”,他的哲学因此被称为“理念论”。柏拉图在继承和融合前人学说的基础上,提出了自己的理念论。在理念论的基础上把世界二重化,分为理念世界和事物世界,或可知世界和可感世界。理念论的价值取向是最终实现“善”的王国,达到真善美的最高统一。文章通过阐述柏拉图理念论的提出,理念论的内容,探讨了其对以后哲学发展起到的重要作用。
【关键词】理念论;两个世界;善
文章编号:1673-0380(2013)012-0267-01
理念论是柏拉图哲学思想的基础,柏拉图的思想体系是对希腊早期各种哲学思想进行融合的结果,核心的理念论更是对早期哲学理论的一种综合。柏拉图的理念论因为其开创了西方传统理性主义形而上学而获得了特殊地位,柏拉图的理念论是理解柏拉图哲学的关键。
一、理念论的提出
柏拉图的理念论是对其老师苏格拉底思想的继承与发展。古希腊的哲学家们主要集中于对自然本原的探求,从苏格拉底开始,哲学开始从自然哲学转向道德哲学—美德即知识。在苏格拉底看来,对自己的认识就是对德行的知识。人之所以缺乏美德是因为缺乏对美德的知识,一个人只有知道什么是善才会去做善,一切不道德的行为都是因为人们不知道善。苏格拉底认为,具体的美德是因时因地因人的不同而不同的,必须找到
第2个回答  2020-12-17

第3个回答  2019-11-20
对理念论的反思:
第一,关于理念的普遍性问题。柏拉图的理念论具有浓厚的价值含义,所以虽然按理念论所说,每类事物都有一个同名理念作为存在的根据,但是对树、火、人等自然物是否存在理念的问题,他却犹疑不决;对头发、污泥、秽物等低下事物,他更是决口否认有同名的理念存在。然而这样一来,势必将否认任何事物都因理念而存在的理论前提。于是,柏拉图对这个引起他不安的问题采取了回避的态度,“恐怕陷入无底的谬说泥坑中而殄灭。”
第二,关于理念的被分有问题。事物分有理念而存在,这是柏拉图坚定不移的信念。至于怎样分有,他以前避而不谈,但现在却不能再回避了。柏拉图承认,事物对同名理念的分有只能有两种方式,即或是整体分有或是部分分有。但这两种方式都有困难,因为理念的首要特性是单一完整性。如果一个理念整个地被许多同名事物分有,那就等于说一个理念同时整个地存在于许多个别事物中,这样就导致了理念同其自身的分裂,破坏了自身单一性。如果事物分有理念的一部分,那就破坏了理念的完整性,把同一理念肢解成很多部分了。不仅如此,在分有“大于”、“小于”、“等于”等理念时,还会出现非常荒谬的结论:分有“大于”的事物必须小于“大于”(因...对理念论的反思:
第一,关于理念的普遍性问题。柏拉图的理念论具有浓厚的价值含义,所以虽然按理念论所说,每类事物都有一个同名理念作为存在的根据,但是对树、火、人等自然物是否存在理念的问题,他却犹疑不决;对头发、污泥、秽物等低下事物,他更是决口否认有同名的理念存在。然而这样一来,势必将否认任何事物都因理念而存在的理论前提。于是,柏拉图对这个引起他不安的问题采取了回避的态度,“恐怕陷入无底的谬说泥坑中而殄灭。”
第二,关于理念的被分有问题。事物分有理念而存在,这是柏拉图坚定不移的信念。至于怎样分有,他以前避而不谈,但现在却不能再回避了。柏拉图承认,事物对同名理念的分有只能有两种方式,即或是整体分有或是部分分有。但这两种方式都有困难,因为理念的首要特性是单一完整性。如果一个理念整个地被许多同名事物分有,那就等于说一个理念同时整个地存在于许多个别事物中,这样就导致了理念同其自身的分裂,破坏了自身单一性。如果事物分有理念的一部分,那就破坏了理念的完整性,把同一理念肢解成很多部分了。不仅如此,在分有“大于”、“小于”、“等于”等理念时,还会出现非常荒谬的结论:分有“大于”的事物必须小于“大于”(因为它只是部分分有),也就是说,是“小于”使事物分有“大于”从而成为“大于”的。分有“等于”、“小于”时也会出现类似情况。既然只能有两种分有方式,而这两种方式都难成立,那么分有说本身是否成立呢,柏拉图感到左右为难。
第三,关于理念被摹仿的问题。在分有说遇到困难时,柏拉图又搬出摹仿说来辩解。他说,所谓万物摹仿理念,无非是说它们被造得类似理念。但是,这种辩解不仅于事无补,反而引出了新的麻烦。因为如果个别事物类似理念,理念也就类似个别事物。它们之间之所以类似(即有共同性),只能是由于分有了同一个理念的结果。如此类推,第一个理念和事物类似是共同分有了第二个理念,而事物、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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