撒拉族人经商是怎样捏手指讨价还价的?

如题所述

撒拉族是一个善于经商的民族,在长期的经商活动中,他们逐渐形成了自己的经商习俗,其中一个显著的特点是他们都非常喜欢做“阿日”(汉语称牙行,意为中间人),给别人介绍生意,促成交易。撒拉族在做买卖时,有时并不把交易物品的价格明文标出,他们看好货物后,由“阿日”向买卖双方询问出价和要价,但不用语言谈,而在袖筒里用捏手指的方式进行,以免让其他人知道价钱。作为卖主,在要价时往往要的较高,而作为买主则出价较低,若二者之间相差不大,中间人就可顺利地促成交易,但实际上二者间的差价往往较大,这时就靠中间人充分发挥其才智了,他不仅要说服卖方降点价,买方出点价,更主要的是要充分揣摩买卖双方的心思,要对进行交易的货物有个准确的估价,在自己心中有底的前提下,既不让买主吃亏,也不让卖主受太大损失,并能促使生意成交,这才是一个成熟、正直“阿日”的表现。

在袖筒中捏价时,捏住食指表示一、十、一百、一千、一万,食指和中指二指表示二、二十、二百、两千、两万,加上无名指表示三、三十、三百、三千、三万,再加上小姆指表示四、四十、四百、四万,捏住五个指头表示五、五十、五百、五千、五万,捏住大姆指与小姆指表示六、六十、六百、六千、六万,大姆指、食指与中指表示七、七十、七百、七千、七万,大姆指与食指伸展表示八、八十、八百、八千、八万,食指捏弯成钩形表示九、九十、九百、九千、九万。在讨价还价时,一边在袖筒里捏手指,一边在嘴里说要这个价或出这个价。如果交易货物的价位在千或万以上,人们都知道大致价格,为了使讨价还价趋于简单,他们提前在袖筒中捏好这个首位数价格,并说这个价格谁都知道,以后不再捏价了,然后主要捏其它位数的价格。

撒拉族为什么要在袖筒中捏价呢?这是因为过去撒拉族服饰大都为宽大型,为了不让外人掌握他们之间的生意情况,他们就伸出衣袖,两人衣袖中谈价钱。如今,随着撒拉族生活水平的提高,撒拉族的服饰越来越大众化,除了老人外,人们较少穿宽大的衣服,因而不宜在袖筒中捏价,他们就在衣襟、毛巾等下面捏价。

撒拉族有自己的民族语言,因此当他们与外族人做交易时,为了避免让对方知道自己内部的价钱商定情况,他们采用本族语言来谈价,如撒拉语中“大思儿”表示元,“奥恩”表示十,“玉子”表示百,“命”表示千。撒拉语中没有万的单位,他们就用“赞子”(意为碗)来谐音表示“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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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7-11-13

撒拉族语属阿尔泰语系突厥语族乌古斯语支,语言内部比较一致,无方言区别。句子成分的基本同序是:主语--宾语--谓语,定语和状语都在中心词前面。除相当数量的词汇与同语族各亲属语言同源外,从汉藏语言中吸收了许多借词。元音都有清化现象,塞音、塞擦音都是清音,送气的和不送气的两套。名词没有数的区别,动词和名词做谓语时的人称形式已经消失,带有两个以上附加成分的词很少。在突厥语族中撒拉族语受汉语影响较深。撒拉语以前使用察合台式阿拉伯字母,现在使用拉丁字母的文字。

撒拉族服饰有两方面的特点,即服饰的伊斯兰教色彩;与回、藏、汉等民族服饰相互影响和融和。不过,撒拉族的服饰大体与回族相同,区别在于上衣一般较为宽大,腰间系布。
由于伊斯兰教文化的影响,撒拉族老年人做礼拜时,头缠约数尺的白布,称"达斯达尔",身穿称为"仲拜"的服装。妇女普遍戴盖头,且要求遮盖除面部外的头部其它部位。婴儿一降世,就给穿上无领无扣的白色衣,意味着清白纯洁地来到人间。孩子会走路时,女孩穿花衣服、扎辫子,并在脖颈上挂一块三角形白护符,面装进避邪驱鬼的经文。
撒拉族主要居住在青海循化、化隆县和甘肃积石山大河家一带,聚居地比较集中,因而其服饰也相对统一。在色彩上男子以白、黑色为主,忌讳红、黄色及花色繁缛的服饰;妇女除了参加宗教仪式的场合外,则衣裤鲜艳多彩,再套上黑或紫色的坎肩,更是妩媚俊俏,颇具特色。撒拉族的服饰大体与回族相同,区别在于上衣一般较为宽大,腰间系布。

第2个回答  2017-11-13

撒拉族人主要聚居在青海省循化撒拉族自治县和化隆回族自治县黄河谷地,以及甘肃省积石山保安族东乡族撒拉族自治县大河家乡一带
其次还分布在临夏州积石山县的四堡子、大河家、刘集乡、石塬、柳沟、吹麻滩、扎藏、小关、中嘴岭等乡镇。县内的撒拉族是在清乾隆、同治、光绪年间反清失败后,因逃难和婚姻关系从青海循化撒拉族自治县的街子、崖曼、西沟、白庄、清水、孟达、草滩坝、塔撒坡等地迁入的。

部分撒拉族散居于青海省的西宁市及黄南、海北、海西等州和甘肃省夏河县、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伊宁县等地。

元代后期,世居中亚土库曼斯坦,撒拉尔部落的尕勒莽、阿合莽兄弟二人不堪忍受部落贵族的毁谤、排挤、倾轧,率领族人长途跋涉,辗转迁徙到青海循化定居下来。今循化街子地区保留着为尕勒莽和阿合莽建造的"拱北"、"拱北"附近一泓泉水称"骆驼泉",是撒拉族祖先远途迁徙而来的纪念。元时,撒拉族先民的首领已被中央王朝封为"世袭达鲁花赤"、"世袭百户"和"副千户",成为本民族的统治者。明朝沿袭之,清朝时"尔最"(世袭总掌教)制和"哈尔"(长老、头人)、土司等构成撒拉族内部新的统治者。明朝时,撒拉族为河州"招茶中马十九族之一"。每年纳马易茶。明初制定"金牌信符"制度,撒拉族领有金牌一面,每年纳马大约360匹。嘉靖时领获金牌两面,纳马倍之。清雍正时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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