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店面关闭了,公司要我去别的店面上班,是同一个城市,我不愿意去可以拿到赔偿吗

如题所述

劳动合同法规定,工作地点的变更属于劳动合同的重大修改,应该本着单位和个人同意的原则,单位不得强迫员工接受,员工无法接受的,有权解除劳动合同,单位需要赔偿员工N+1个月的工资。这件事上你可以和单位协商,要么不变更城市,要么要单位赔偿后你离职,所有的交涉都要落在纸面上或者邮件中,便于将来取证。如果谈不拢,寻求劳动仲裁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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