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企业收到监理单位或总包单位违约金(罚款)应计入那个科目?是否需要开具增值税发票?

如题所述

营业外收入。不需要开具增值税发票。
不开具发票的根本原因,是收取的违约金或者罚款不属于增值税应税行为。
房地产是监理服务或者建筑服务的购买方。购买方向销售方收入的罚款或者违约金不属于价外费用,也不是增值税应税行为。
反过来,如果监理方或总包收取房地产企业的,则应该开具发票。这是属于价外费用。
价外费用是有方向性的,必须销售方向购买方收取。政策依据是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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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8-23
收到监理单位或总包单位违约金(罚款)计入营业外收入。
监理单位或总包单位计入营业外支出。不用开具增值税发票。附上相关合同和情况说明就可以了~
第2个回答  2019-08-23
违约金、罚款均属于营业外收入
不用开具增值税发票
开收据即可入账
交违约金或处罚单位凭收据做营业外支出即可
第3个回答  2019-08-24
首先,你们可以和施工单位的项目经理沟通,要是工程存在安全方面的隐患,相信施工单位自己也是会整改的,现在甲方一方面要求进度快,又要工程做的好,必然有矛盾,若边生产边整改也是可以的话,不必非要停工。现在施工单位也是很不容易的,互相理解才是和谐,至于罚款不罚款,可以看你们和施工单位订的施工合同,有没有涉及此类问题的条款。
另外工地不是有监理吗,监理可以下发工程停工令,何必你们出面呢,要是工地真的存在严重的安全问题,非要停工整改,施工单位再强行施工,让上级部门,如质监站,建管处,安监站查实后,再下发停工令,那样对施工单位将会产生很大的影响,如标化工地评选,甚至影响招投标,施工单位不是傻子,都是有分寸的。
第4个回答  2019-08-24
房地产企业收到监理单位或总包单位违约金不用开具给对方发票。收到的违约金应该计入营业外收入科目核算。年底并入企业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以上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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