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证并不是永久产权,房屋产权包括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属于个人产权,是私有财产权的一种,其年限是永久的。土地使用权在我国归国家和集体所有。不同的开发类型使用年限也不一样,民用住宅用地权属年限最高为70年,工业用建筑用地和综合类用地最高为50年,商用建筑用地最高为40年。
房屋是永久拥有的,所以房本写的是房屋所有权证;土地是国家的,我们只有使用权,所以拿的是土地使用证。使用年限是70年。70年后,如果房屋还在,可以到土地管理局续交土地出让金。继续使用土地。如果政府规划要拆房,就会补偿。
不动产证办理流程:
1、登记申请。尚未登记的和继承、遗赠、产权发生改变的不动产由当事人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公场所提出登记申请。
2、提交材料。包括当事人的身份证明、不动产的产权和来源证明等。
3、受理。登记机构接到申请以后要对产权资料进行核实,而且对于房地产、土地附着物等进行实地查看核实无误以后登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一)居住用地七十年;(二)工业用地五十年;
(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
(四)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
(五)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九条
【建设用地使用权续期及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归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
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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