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公司对业主私自改变房屋主体结构的应如何处理

如题所述

物业发整改通知书。注意物业权限仅此而已,不能强行拆除,因为物业没有执法权。如果物业不发整改通知或者建造违章建筑的人拒不整改,直接找当地街道的城管部门,或者房地局下属的街道办。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按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处以罚款;所得收益,用于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剩余部分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

(一)擅自改变物业管理区域内按照规划建设的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用途的;

(二)擅自占用、挖掘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场地,损害业主共同利益的;

(三)擅自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

个人有前款规定行为之一的,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单位有前款规定行为之一的,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

扩展资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第七十一条 业主对专有部分行使所有权

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业主行使权利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

第七十二条 业主对共有部分的权利义务

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不履行义务。 业主转让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其对共有部分享有的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一并转让。

第三十六条 修理、重作、更换或者恢复原状请求权

造成不动产或者动产毁损的,权利人可以请求修理、重作、更换或者恢复原状。

第三十七条 损害赔偿和其他民事责任请求权

侵害物权,造成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可以请求损害赔偿,也可以请求承担其他民事责任。

第三十八条 物权保护方式的单用和并用以及三大法律责任的适用

本章规定的物权保护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根据权利被侵害的情形合并适用。 侵害物权,除承担民事责任外,违反行政管理规定的,依法承担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物业管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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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12-16
1\物业发整改通知书。注意:物业权限仅此而已,不能强行拆除,因为物业没有执法权。
2\如果物业不发整改通知或者建造违章建筑的人拒不整改,直接找当地街道的城管部门,或者房地局下属的街道办。他们是有执法权的。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0-12-21
是否有书面告之装修规定,若有,请报告房管部门处理,或由物管人员劝告恢复原样,若没有,物管需要担当一定责任
第3个回答  2010-12-22
报城管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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