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套房认定标准2021

如题所述

以前贷款买过房子,能够在房屋登记系统里查询到,再次贷款买房,算二套房,全款买过房,在房屋登记系统里能查询到,再次贷款买房,算二套房,贷款买过房,卖掉了,房屋登记系统无房产但是银行里有贷款记录,再次贷款买房算二套房
。上海改善型二套房的认定标准为:在沪无房有1次贷款(已结清)。在沪有1套房,无贷款,人均面积小于等于36.7平方米。
在沪有1套房,有1次贷款(已结清),人均面积小于等于36.7平方米。家庭最高贷款额度为80万元(个人最高贷款额度为40万元)。有补充公积金的家庭最高可贷额度为100万元(个人最高贷款额度为50万元)。
购买二套房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购买普通自住房的首付比例≥50%,购买非普通自住房的首付款比例≥70%。居民家庭名下在本市无住房,但通过人民银行征信系统显示在全国各地有商业性住房贷款记录或者公积金住房贷款记录的。
扩展资料:
改善型二套房介绍如下:
在本市房地产交易系统内查询到已拥有1套住房的(无论其是否有住房贷款记录,无论其住房贷款是否结清),均执行二套房贷政策。商品房以及售后公房,契税的税率一般为3%,但是也会有税率方面的优惠政策。
影响契税税率的多少,主要看是不是“唯一的住房”(购房人家庭成员名下在任何地方无任何房产,包含和父母及其他人员共同共有)。
执行二套房认定标准
  一位在某银行东莞支行负责住房贷款业务的职员小玲表示,在统一认定标准出来以前,东莞部分银行的二套房认定相对宽松,有的银行仍然可以根据人均居住面积来界定是否属于二套房,但执行标准出来以后,银行只能按现有统一规定执行。
  据悉,目前东莞各家银行的做法仍是通过全国联网的银行征信系统或本地房屋登记系统查找及判断客户所购房产是否属于第二套住房。通过异地房屋登记系统查找客户异地物业目前操作起来仍然有很大的难度,上门居访面谈等形式因为太过耗时耗力,银行方面暂时不予实施。
  二套房认定:
  卖房后再购新房算首套
  根据相关规定,如购房者之前买过一套房,为了改善居住条件将第一套房出售转让后再行买第二套房,只要从银行征信系统里能查到第一套房的贷款记录,再贷款买房,算二套。
  据悉,针对以上规定,东莞部分银行采取了相对灵活的做法,即使有银行贷款记录,只要购房者能向银行证明第一套房产已不在家庭成员名下,同时有证明显示该套房已经出售转让给其他人,该购房者再贷款买房,算第一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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