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情况是这样的,
小规模纳税人,季度开普票含税收入1w,开专票含税收入是2w,且代开专票的时候已缴纳增值税和附加税。在申报增值税表时,根据开票未含税收入分别填写了相应栏,然后将预缴税款填入,最后申报结果是本期无需缴纳增值税。
那么在报附加税表格的时候,可以直接填0申报吗?打开附加税表格的时候,有个弹窗显示本期“增值税收入XXXX元”。这个xxxx元需要填写到附加税表格吗?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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