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房产共有,一方逝世后,另一方不可以随便售卖房产。
如果房产为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一方去世之后,另一方是不能擅自来处置房产的。
因为该房产里面包含了去世一方的遗产,对于这部分遗产,应当先由继承人继承,或者是几个继承人之间达成协议之后才能够进行处分。
其所享有的房产份额则作为遗产予以继承,所以配偶一方出卖房产行为,属于无权处分行为。
其次,若登记在过世配偶一方,另一方则不管是在法律上,还是在实际处分中,都无法单独完成房产过户,就要看去世一方在世时,是否订立有遗嘱。
对于这部分遗产是否做出了特殊的约定,如果做出了特殊的约定,应当按遗嘱来执行,按照遗嘱的要求产权共有人一起出售即可。
然后按照产权比例分割房款,或者遗嘱继承人及所有具备继承资格的人员全部放弃继承,办理公证后换证出售。
如果没有遗嘱,或者遗嘱被确认无效之后,才按照法定继承的顺序来继承,具备继承资格的所有人员协商公证同意出售按比例分配房款。
或者具备继承资格的所有人员放弃继承,又或统一由一人继承公证后出售。
最后,但是若房产仅登记在当下配偶一方,虽然根据法律规定,其不享有相应的权利,但是客观上仍然具有单方处分房产的可能性。
该房产仅登记一方名下,不管是作为不动产登记中心,还是买受人,都可以信赖该房产属于其个人所有,至于买受人能否取得房产,则根据善意取得制度认定。
夫妻房产共有,继承的房产过户需要提供的材料
一、被继承人死亡证明
二、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
三、户口簿或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
四、继承人的身份证件。
五、如果有遗嘱继承权公证另需提交的资料:被继承人所立遗嘱,该遗嘱必须是已公证过的遗嘱,其他形式的遗嘱由于无法认定其真实性,因此暂不予采纳。
夫妻共有房产继承的房产过户流程
一、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要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
二、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要到区或市公证处(原外销商品房到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
三、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时申请人应当向登记机构提交下列文件: 《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原件)、身份证明(复印件)、房地产权证书(原件)、继承权公证文书或者遗嘱公证书和接受遗赠公证书(原件)\ 契税完税凭证(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