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计划一般有两种:
1、报考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要求考生本人及其父或母在所在省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县或国家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有常住户籍;考生本人高一至高三在贫困地区连续就读,并有贫困地区高中三年学籍。
录取方面,贫困地区专项计划招生安排在一本院校录取之前进行,原则上按招生学校所在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若生源不足,可以根据缺额和生源情况,在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下降20分。若生源还不足,根据实际再适当降分,从高分到低分投档。
2、有常住农村户籍的考生还可以报考农村学生专项计划。
录取方面,农村学生专项计划的录取工作一般安排在第二批本科院校之前进行;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原则上按二本批次分数线执行。若生源不足,可以根据缺额和生源情况,在二本批次分数线下适当降分,从高分到低分投档录取。
3、凡报考贫困地区专项计划、农村学生专项计划的考生,须在填报志愿前(具体时间查询当地考试院),持本人户籍、学籍等相关证明材料到所在县级招生办办理贫困地区专项计划报考资格确认手续。
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The National College Entrance Examination )简称高考,是中国大陆(不包括香港、澳门)合格的高中毕业生和具有同等学力的考生参加的选拔性考试。
普通高等学校根据考生成绩,按已确定的招生计划,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由教育部统一组织调度,教育部考试中心或实行自主命题的省级考试院命制试题。考试日期为每年6月7日、8日,部分省市区因考试制度的不同考试时间为3天(即7、8、9号)。
2015年起,高考取消体育特长生、奥赛等6项加分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