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新时代集团骗局。拉人头上下线是不是传销?

中国新时代集团骗局。拉人头上下线是不是传销?

不是传销,这是属于直销。

截止2019年2月23日没有被有关部门认定为传销。

一、直销,按世界直销联盟的定义,直销指厂家直接销售商品和服务,直销者绕过传统批发商或零售通路,直接从顾客接收订单。直销是指直销企业招募直销员,由直销员在固定营业场所之外直接向最终消费者(以下简称消费者)推销产品的经销方式。

2019年1月28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和商务部对91家直销企业召开集体约谈和提醒告诫会。 2019年02月14日,商务部召开例行新闻发布会,新闻发言人高峰就近期商务领域重点工作情况进行发布,并回答现场媒体的提问。

商务部发言人高峰表示,商务部目前已经暂停了直销的审批备案工作。全面梳理排查直销企业情况,对发现的违法违规经营问题,要严肃打击。

二、传销是指组织者发展人员,通过发展人员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获得财富的违法行为。传销的本质是“庞氏骗局”,即以后来者的钱发前面人的收益。

新型传销:不限制人身自由,不收身份证手机,不集体上大课,而是以资本运作为旗号拉人骗钱,利用开豪车,穿金戴银等,用金钱吸引,让你亲朋好友加入,最后让你达到血本无归的地步。

扩展资料:

一、传销特征识别:

首先,天上不会掉馅饼,当把事业或者回报描述得天花乱坠的时候就应该警惕,高回报必然有高风险。

其次,无论传销的形式如何变化发展,其实质仍是以购买份额作为缴纳入门费,发展下线人员、拉人头组成层级,以下线人员“业绩”作为获利依据。

因此,识别传销,需要看三个特征:

1、入门费

是否需要认购商品或交纳费用取得加入资格或发展他人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

2、拉人头

是否需要发展他人成为自己的下线,并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给付报酬,牟取非法利益。

3、计酬方式

是否以直接或间接发展人员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报酬,牟取非法利益。

如果符合以上特征,就有可能涉嫌传销。

二、传销对照识别:

传销导致大多数消费者和投资者的最终权益得不到保障。传销与正常营销逐一对照,供大家辨别。消费行为与经营行为模糊,传销者用一些“伎俩套路”。前期给你宣传的是投资经营行为,后来你不知不觉成为了消费者;或者宣传的是消费行为,后来让你变成了投资者。

甚至引用“消费资本化”之类令人模糊的概念,令你迷失在投资与消费之间。这样给你在法律上的维权带来很多困难(注:消费行为与投资经营行为是两个不同的法律概念,适用法律分别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合同法》)。

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项目投资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投资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传销

百度百科-直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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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2-21

一、回答

截止到2019年2月20日,中国新时代集团没有被相关部门确定为传销。 到目前为止,中国新时代暂无企业失信的不良信息记录,所有的营销手段属于法律许可范围内,企业注册信息齐全,暂无法认定其为传销。

而其拉人头行为只能列入直销范围内,合乎法律,不能断定其为传销。

二、企业相关信息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000100009328N  

企业名称: 中国新时代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 刘国平 

注册资本: 204425.0000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 1988年11月30日  

登记机关: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核准日期: 2018年11月13日

登记状态: 开业 

住所: 北京市西城区平安里西大街26号 经营

扩展资料

查询方法:

1、打开百度,搜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选择链接并进入。

2、在搜索框内搜索中国新时代

3、选择中国新时代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并点击进入

4、点击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通过查看我们发现此公司并无异常经营信息。

参考资料来源:法律法规数据库—中国新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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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9-02-14

不是传销

中国新时代控股(集团)公司成立于1980年,原为国有中央军工企业,隶属中国人民解放军总装备部。是国务院国资委管理的中央企业,立足国防军工,坚持军民结合,积极促进国防科技工业发展的综合服务经营型集团公司。

主营业务为:军品进出口贸易、房地产的开发、电子信息、政府工程、医疗保健;相关实业投资及管理。集团公司在全国部分地区设有一批全资、控股和参股企业,实行母子公司管理体制,总部设在北京。 

集团成立以来,以投资和委托贷款形式支持了200多家军工企事业单位,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为国防建设和经济建设做出了重要贡献。编制了几十项国家和省部级标准、规范,拥有国务院、中央军委、原国防科工委、经贸委、发改委、商务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建设部、保监会等相关机构特批的各类专项经营权和资质证书130多项。业务规模和业绩连续多年居行业前列。

扩展资料:

1、打开百度搜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2、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首页搜索框输入:中国新时代

3、点击搜索出来的结果,即中国新时代控股有限公司

4、通过搜索结果可知,该企业为正常存续状态,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单,不是传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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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个回答  推荐于2019-08-06

不是传销,中国新时代集团属于直销行为。

一、关于直销

1、根据第443号国务院令公布的《直销管理条例》中首次对“什么是直销?什么叫直销?”明确定义:

直销是指直销企业招募直销员,由直销员在固定营业场所之外直接向最终消费者推销产品的经销方式。

2、常见的普通意义直销的销售方式:

门店服务,如理发店,理发师直接为顾客服务。

前厅后厨,如饭店,从厨房到餐厅饭店把饭菜及服务直接提供给消费者。

前店后厂,如裁缝店,从缝纫间到柜台裁缝师傅直接把服装提供给消费者。

委托加工,如三峡大坝发电机组,工厂按要求生产并直接提供给电站。

特种工业,如军工厂直接把产品销售给军队等等。 

二、关于传销:

1、传销,是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

2、下列行为,属于传销行为:

(1)、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包括物质奖励和其他经济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的;

(2)、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

(3)、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拓展资料

直销和传销的区别:

区别一:是否以销售产品为企业营运的基础。直销以销售产品作为公司收益的来源;而传销则以拉人头牟利或销售伪劣或质次价高的产品变相拉人牟利,甚至根本无产品。

区别二:是否有高额入门费。直销企业的推销员无需缴付任何高额入门费,也不会被强制认购货品;而在传销中,鼓励不择手段地拉人加入以赚取利润,其公司的利润也是以入门费用主,实际上是一种变相融资行为。

区别三:是否设立店铺经营。直销企业设立开架式或柜台店铺,推销人员都直接与公司签订合同,其从业行为直接接受公司的规范与管理。 而传销的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组织网络从事无店铺或“地下 ”经营活动。

区别四:报酬是否按老分配。直销企业为愿意勤奋工作的人提供务实创收入的机会,而非一夜暴富。每位推销员只能按其个人销售额计算报酬,由公司从营运费中拨出,在公司统一扣税后直接发放至其指定帐户,不存在上、下线关系。

而传销通过以高额回报为诱饵招揽人员从事变相传销活动,参加者的上线从下线的入会费或所谓业绩中提取报酬。

区别五:是否有退出、退货保障。直销企业的推销人员可根据个人意愿自由选择继续经营或退出,企业为顾客提供完善的退货保障;而传销通常强制约定不可退货或退货条件非常苛刻,消费者已购的产品难以退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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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个回答  2019-02-07

是直销。

根据具体经营模式判断。如果以入会的形式加入,必须缴纳会费或购买高价产品,通过拉人头发展下线从中抽取高额利润,且在亲朋好友中拉人头,就符合传销特点。

以下属于传销: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包括物质奖励和其他经济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的;

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

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扩展资料:

案例:

交“入会费”

入行需先买500元产品,发展“下线”可一直晋升至“寰宇领袖”

7日,在北京朝阳门附近的一间工作室里,一位如新直销商向记者详细介绍了如新直销商的入门、收入和奖励机制。

直销商介绍,要做如新直销,首先必须购买价值500元的如新产品“开卡”,成为见习直销商。

记者请教法律专业人士获悉,《禁止传销条例》第二章第七条第二项明确规定: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属于传销行为。

北京市岳成律师事务所主任岳运生也表示,传销活动的特点之一就是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交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这是传销组织诱骗成员取得传销资格常采用的一种引诱方式和必经的程序”。

直销商还介绍说,如新根据产品销售数量和发展下线人数,将直销商分为从“见习”到“寰宇领袖”,共7级。在保证自身营业额不低于每月10000元的情况下,直销商每新发展4位直接的“下线”则晋升一级。

直销商的收入由自身的销售提成和“下线”营业额的提成两部分组成,后者是高层级直销商收入的主要来源。“寰宇领袖”可拿到最多6层“下级”营业额的提成,其直接发展的“下线”需达到16人以上。

《禁止传销条例 》第二章第七条第三项明确规定,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属于传销行为。

参考资料:人民网-《人民日报》再揭“如新”骗局:涉嫌传销、洗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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