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户需要办理地税税务登记证吗?

如题所述

需要去登记

解释如下:

取营业执照30天后,还未去办理《税务登记证》,即: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的,依照《征管法》规定存在税务行政处罚的风险。但是税法规定此款处罚条款的前置条件是必须由“主管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因此,如果没有下的“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的,税务一般不予处罚的或减轻处罚的。

拓展阅读:纳税人应提供资料如下:

    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业主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个体)

    房产证明(产权证、租赁协议)原件及其复印件;如为自有房产,请提供产权证或买卖契约等合法的产权证明原件及其复印件;如为租赁的场所,请提供租赁协议原件及其复印件,出租人为自然人的还须提供产权证明的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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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01-10
第2个回答  2020-01-10
第3个回答  2018-01-10

个体户需要办理地税税务登记手续,现在已经实行三证合一,税务登记证已经取消,但有应税收入时,还是需要去税务局备案登记,接受管理的。即使个体工商户、小规模纳税人享受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季度9万元),免怔增值税,但同样需要办理税务登记。

相关法律法规:

《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 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变更或者注销登记的,税务机关应当自发现之日起3日内责令其限期改正,并依照《税收征管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条 纳税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变更或者注销登记的;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进“三证合一”进一步完善税源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税总函〔2015〕645号)规定:

一、纳税人首次办理涉税事宜,如发生纳税义务办理纳税申报或者领用(代 开)发 票时,填报《纳税人首次办税补充信息表》,进行税种(基金、费)认定。税种认定后,纳税人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定,连续按期纳税申报。

二、对于领取营业执照后30日内未到税务局办理涉税事宜的纳税人,不予进行“逾期办理税务登记”的处罚。

国家税务总局印发了《关于落实“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通知》。从2015年10月1日起,新设立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在领取了加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后,就不用再次进行税务登记了。企业办理涉税事宜时,在税务机关完成补充信息采集后,可凭加载统一代码的营业执照代替税务登记证使用。

《通知》对市场主体设立、变更、注销等环节工作流程还进行了细化和规范。实行“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模式后的企业到工商登记“一个窗口”统一受理申请后,其申请材料和登记信息在部门间共享,各部门数据互换、档案互认。对于工商登记已采集信息,税务机关不再重复采集;其他必要涉税基础信息,可在企业办理有关涉税事宜时,及时采集,陆续补齐。发生变化的,由企业直接向税务机关申报变更,税务机关及时更新税务系统中的企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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