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湖南社保新政策

如题所述

法律分析:首先、符合4050政策规定人员

1、就业困难人员购买灵社会保险

按照缴费基数60%补贴;费率按照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执行。

缴费基数一般是上年度平均工资的60%

长沙市职工医保,缴费基数是平均工资5054元×60%=3032元。灵活就业人员个人缴费比例5.6%。一年缴费:3032×5.6%×12=2037元(169元/月)

基本养老保险按缴费基数基准值的56.57%为缴费基数的缴纳标准:2859×20%×12=6861.6元/年(571.8元/月)

4050补贴金额就是(6861+2037)×60%=5338元

2、离校两年内未就业人员购买社保

补贴缴费金额40%,4050补贴金额就是(6861+2037)×40%=3559元

3、企业或小微企业招收就业困难人员、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4050政策补贴企业缴费部分,个人缴费部分不补贴。

4、非4050人员

按照实际缴纳灵活就业缴费金额的40%执行,跟离校两年内未毕业的高校毕业生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社保待遇一样。

4050补贴金额就是(6861+2037)×40%=3559元

法律依据:《关于企业社会保险费和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交由税务部门征收的公告》 湖南省灵活就业人员可以通过建设银行、农业银行、长沙银行等商业银行的手机银行、网上银行及税务部门的网上缴费终端等线上缴费渠道进行自主缴费,或持身份证、户口薄或社会保障卡到上序银行网点、税务办税大厅办理缴费。

(一)灵活就业参保人员因本人原因未按时足额缴纳医疗保险费的,从欠缴费用的下月起,停止享受医疗保险待遇。灵活就业参保人员补足医疗保险费本金,从缴费到账之日起开始享受医疗保险待遇。3个月内补足的,本结算年度内个人自负比例提高10%;逾期3个月补足的,本结算年度内个人自负比例提高15%。

(二)灵活就业退休人员有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的,大病医疗互助费从其应划入的医疗保险个人账户金额中按月抵扣;没有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的,大病医疗互助费自行缴纳。

(三)根据省人社厅有关规定,2020年度之前及今后跨年度的养老保险未缴费月度,不再以灵活就业的形式办理补缴手续,长沙市社会保险信息系统将对相应的欠费数据予以清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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