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厂环评手续怎么办理

如题所述

法律分析:1.去环保局管理科领取《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审批咨询表》。2.向环保局管理科提交申报材料:《建议项目环境保护审批咨询表》一式两份、名称核准通知...3.制作环评报告,建议由环保局推荐的环评公司出具报告,因为他们关系比较熟,...4.递交环评报告(由环评公司负责)。5.环保局管理科收到递交的环评报告后到现场进行勘察(车间厨房和食堂厨房需安装油烟处理设备)。6、 环评报告审批 7、 配套环保设施建设完成后或在已落实有关环保措施的前提下,建议单位委托有资质的环境保护竣工验收监测单位进行验收监测(由环保局监测站进行验收)。8、 验收监测合格并拿到验收监测报告后,如填报材料:《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自查报告、本单位的环境保护规章制度、排污口规范化整治验收材料(不需要的除外)。并将上述资料电子版发至环保局邮箱,由环保局审核无误后进行打印正式文本。9、 准备《验收监测报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自查报告》、《本单位环境保护规章制度》、《排污口规范化整治验收材料》(不需要的除外)一式三份报环保局,由环保局组织现场验收。 10、 现场验收合格后,环保局出具该项目的验收意见。11、 由环保局监察大队不定期对建设项目进地检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十六条 国家根据建设项目对环境的影响程度,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实行分类管理。建设单位应当按照下列规定组织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以下统称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一)可能造成重大环境影响的,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对产生的环境影响进行全面评价;(二)可能造成轻度环境影响的,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对产生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或者专项评价;(三)对环境影响很小、不需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

第十九条 建设单位可以委托技术单位对其建设项目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编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建设单位具备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能力的,可以自行对其建设项目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编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

第二十二条 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由建设单位按照国务院的规定报有审批权的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审批。

第二十五条 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依法经审批部门审查或者审查后未予批准的,建设单位不得开工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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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3-01-09

需要企业名称核准通知书,投资在五十万元以上的话还需要发改委备案文件,还有就是土地使用证或者租赁协议;若租赁协议未能证明该项目所用土地的性质的话还需要土地部门的证明来证明该地可以建设项目,必要的时候还需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有一些特殊的项目就需要相应的一些特别的文件:

营业执照复印件(新企业的话就名称核准)、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备案文件、土地证、房产证(土地租赁的话租赁协议、房产证、土地证)之类的,企业自己简单写个可研,就是包括生产工艺、原辅料用量、设备清单、产生的污染物及预期处置情况。

扩展资料:

审批程序

1、申请与受理。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的规定,建设单位应当对可能造成重大环境影响的建设项目组织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

采取法定形式向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提出申请,提交相关材料。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行政审批大厅受理建设单位提交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及相关材料,并进行核验,作出予以受理或不予受理的处理。

2、项目审查。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司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审查。需要进行技术评估的,由评估机构组织专家对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技术评估,评估机构应在30个工作日内提交评估报告。

3、项目批准。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司根据审查和评估结论提出审批建议,经相关司会签后报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局长专题会和局务会审议,经审议通过后办理批件。

4、听证与信息公开。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在政府网站公布受理的建设项目信息;在作出予以批准的决定前,公示拟批准的建设项目信息;作出批准决定后,公开审批结果。

对可能影响项目所在地居民生活环境质量以及存在重大意见分歧的建设项目,可以举行听证会、论证会、座谈会,征求有关单位、专家和公众的意见。国家规定需要保密的建设项目除外。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环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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