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液制品属于医保报销范围内吗?

如果参加了江西省萍乡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患者患有再生障碍性贫血,治疗过程需输血、输血小板治疗,请问输血及输血小板的费用能否报销?
另外,门诊及住院治疗的报销比例是多少啊?

我们这里规定:血液制品(血浆、血小板等)用于抢救,维持生命的可以使用,并给予报销。其他情况自费。全国各地大同小异,你可问下萍乡市社(医)保局。
另外门诊费一般不报(门诊规定病种除外),住院的费用根据情况按比例报销7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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