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各时期称谓如下:
燕都,据史书记载,公元前1122年,周武王灭商以后,在燕封召公。
幽州,两汉、魏、晋、唐代都曾设置过幽州,所治均在今天的北京一带。
京城,京城泛指国都,北京成为国都后,也多将其称为京城。
南京,辽太宗会同元年(938年),将原来的幽州升为幽都府,建号南京,又称燕京,作为辽的陪都。
大都,元代以金的离宫今北海公园为中心重建新城,元世祖至元九年(1272年)改称大都,俗称元大都。
北平,明代洪武元年(1368年),朱元璋灭掉元朝后,为了记载平定北方的功绩,将元大都改称北平。
北京,明永乐元年(1403年),明成祖朱棣永乐皇帝取得皇位后,将他做燕王时的封地北平府改为顺天府,建北京城,并准备迁都城于此,这是正式命名为北京的开始,至今已有600余年的历史。
京师,明成祖于永乐十八年(1420年)迁都北京,改称京师,直至清代。
京兆,民国二年(1913年)废顺天府,翌年置京兆地方,直隶中央,其范围包括今天的北京大部分地区,民国十七年(1928年)废京兆地方,改北京为北平。
扩展资料:
民国伊始,北京的地方体制仍依清制,称顺天府。直至民国三年(1914年),改顺天府为京兆地方,范围规格与顺天府大致相同,直辖于中央政府北洋政府。这一时期,北京新建了有轨电车系统,和一批现代的文化教育机构,如北京大学、北京师范大学、燕京大学、辅仁大学、协和医学院等。
民国十七年(1928年)六月,北伐战争后,首都迁回南京,撤销原京兆地方,北京改名为北平特别市,后改为北平市,隶属于南京国民政府行政院。
民国十九年(1930年)6月,北平降格为河北省省辖市,同年12月复升为院辖市。民国二十六年(1937年)七·七事变后,北平被日本占领。伪中华民国临时政府在此成立,且将北平改名为北京。
民国三十四年(1945年)8月21日,入侵北京的日本军队宣布投降,第十一战区孙连仲部接收北京,并重新更名为北平。北平市所辖范围较之前顺天府、京兆地方及北京市为小,大致包括今西城区、东城区全境,朝阳区大部、海淀区南半部、石景山区南部和丰台区北半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