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真题)关于不作为犯,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派出所民警李某在抓捕吸毒的犯罪嫌疑人王某时,王某有一个5岁女儿独自在家。王某将该情况告知李某,李某因疏忽而忘记此事。李某成立不作为犯的玩忽职守罪
B.吸毒人员吴某常常把自己年幼的孩子独自留在家中而出去吸毒。某日,吴某出门后十日才回家,其年幼的孩子在被隔绝的家中饿死。吴某构成不作为犯的故意杀人罪
C.赵某明知邻居钱某有癫痫,出于故意而与邻居钱某吵架,使其发病。在钱某发病的情况下故意不救助导致其死亡。赵某的行为不成立不作为犯的故意杀人罪
D.孙某驾车撞倒行人钱某之后,为逃避法律责任,将钱某拖到隐蔽处的洞里,后钱某死亡。孙某可能构成不作为犯的故意杀人罪

【答案】:C
A项正确。李某在履行公务活动过程中,亦对犯罪嫌疑人的相关情况有必要的注意义务。李某将王某抓捕后,其孩子就会面临无人照顾的危险,李某就有解决、消除该风险的义务,否则,成立不作为犯的渎职罪(玩忽职守罪)。实际上,即便是警察有权抓捕犯罪嫌疑人,也要通过合法、合理的方式去抓捕,防止、消除其执行职务行为所带来的不必要的风险。
B项正确。本项中作为父亲的吴某,外出数十日,将年幼的孩子留在家中,使其处于危险状态;当孩子处于危险状态时,吴某对孩子有法律上的救助义务,不履行该救助义务的,成立不作为犯的故意杀人罪。
C项错误。赵某创造了风险,使钱某癫痫病发作。在创造风险后,有排除风险的义务,保证他人安全的义务,其不履行该义务的,成立不作为犯罪。
D项正确。行为人交通肇事将被害人撞伤后,有义务送被害人去医院抢救,但为逃避法律追究,将被害人带离事故现场隐藏,主观上具有放任被害人死亡的犯罪故意,客观上导致被害人因无法得到救助而死亡的结果,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6条的规定,其行为已经构成故意杀人罪(不作为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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