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社保卡查到已注销怎么办

如题所述

社保卡已经注销就无法再重新启用。社保对应的是个人账户,是用身份证信息注册的,但是社保的交纳,分为集体和个人两部分,集体交纳的部分多,个人交纳的部分少,如果营业执照注销,它会影响到集体的交纳的部分,也就是说,需要把集体的份额也由个人来交,这样就不影响个人社保账户的完整和续充。社保卡注销流程比较简单,参保人携带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辖区社保经办机构办理注销手续即可。除了自己办理外,还可以委托他人代办社保卡注销,代办人需要携带双方身份证、社保卡原件,流程都一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七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
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民政部门和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用人单位的成立、终止情况,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个人的出生、死亡以及户口登记、迁移、注销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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