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如果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和解协议或者反悔的,对方当事人申请执行的,人民法院应按原生效的法律文书执行。
如果和解协议已经履行完毕,当事人又申请按原生效的法律文书执行的。人民法院不予准许。
如果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和解协议或者反悔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就履行执行和解协议向执行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和解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十一条 申请执行人以被执行人一方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为由申请恢复执行,人民法院经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恢复执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裁定不予恢复执行:
(一)执行和解协议履行完毕后申请恢复执行的;
(二)执行和解协议约定的履行期限尚未届至或者履行条件尚未成就的,但符合合同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情形的除外;
(三)被执行人一方正在按照执行和解协议约定履行义务的;
(四)其他不符合恢复执行条件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