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族中的邹族有什么历史文化?

如题所述

邹族又可分为南邹与北邹,南邹指的是南方的”卡那卡那富”与”沙阿鲁阿“族,北邹又称”阿里山 邹”,有”特富野”、”达邦”、”伊姆诸”与”鲁富都”社,而四社中的伊姆诸社与鲁富都社都于本世纪初因恶疾、部落首长绝嗣而废社。阿里山邹族目前有八个 村落,来吉、里佳、乐野附属于特富野社。新美、茶山、山美附属于达邦社。
其生产方式以山地耕作为基本,兼以狩猎、捕鱼及饲养家畜为辅。狩猎曾一度为主要生产,至今狩猎在祭仪中仍占有重要地位,但由于受限与保护野生动物观念的兴起、森林公园的设立、猎物的减少等因素,已少有以打猎为生。农作物以小米、早稻、李、梅、桃、生姜、甘薯为主,其中以竹笋为生产大宗。较特殊的作物有香菇、 板栗、 棕榈、 油桐、山茶、 爱玉子等,嗜好品有粟酒、薯酒、竹筒饭与烟草。邹族人生活比较简朴,或者说比较艰苦,但非常重视祭典和人人能歌善舞却是一大特色。
阿里山丛书《亲近邹族》认为: 阿里山的邹族原住民最早于三千至四千年前已抵达台湾岛活动,邹族人相信所有的人类都是由邹的天神(hamo)所创造,早在传说中的大洪水之前,邹族人已活跃在嘉南平原一带,后因生活习惯及适应狩猎环境,乃逐渐移入深山。 卫惠林、余锦泉、林衡立的《台湾省通志稿卷八同胄志,曹族篇》认为达邦与特富野两大社,在荷人1650年的《台湾土民户口表》上出现Tapangh和Tivora等地名。王嵩山的《阿里山邹族的历史与政治》认为,虽然“种族所属与社会文化内涵,尚末能被认识,但至少我们已可确切知道370年前这两地已建立部落。”
潘英在《台湾原住民的历史源流》中把台湾原住民各族的发源地传说分成三类:一类是高山发源说:有 泰雅族、 布农族、邹族、 排湾族、 鲁凯族、 卑南族、 雅美族等;一类是海外源地说:有 泰雅族、 赛夏族、 布农族、 排湾族、 阿美族、 卑南族、 雅美族、 平埔族等族;一类是平地或海滨发源说:有 布农族、邹族、 阿美族、 卑南族、 雅美族、 平埔族等族。认为 高山族九族仅 阿美族、 赛夏族二族没有高山发源说,仅邹族、 鲁凯族二族没有海外发源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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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7-11-12

邹族人的社会组织可以分为以下几个部份
大社(hosa) :由几个 氏族联合组成。 氏族(aemana) :由几个联合家族组成。可能有血缘关系,也可能没有血缘关系,同一氏族之间禁止通婚。
联合家族(ongo-no-emo) :由几个单一姓氏的家族组成,共有耕地、共有河流渔区、共有小米祭祀小屋(又称粟祭屋)。
单一姓氏家族(emo) :例如特富野社的安家是本家,由安家分出武家与洋家。而郑家与田家又是安家的养子,因此安、武、郑、洋、田等五家为同一氏族,不得通婚。达邦社的庄家与温家、杜家与杨家共同一个小米祭屋,属于联合家族,亦不能通婚,猎区、渔区可共同使用。由联合家族推派的长老共同主持长老会议是邹族部落的最高决策单位。头目依长老会议的指示分派工作,赋予每一个联合家族责任与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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