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十七条的明确规定,公安机关在对交通事故原因进行调查后,会根据当事人违章行为与事故因果关系,以及违章行为在事故中的影响程度,来判定事故责任。
在特定情况下,如他人开车门导致你的车辆受损,责任应当由对方承担。事故责任根据违章行为的存在及其与事故的关联性,划分为完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如果当事人表现出违章行为,并且这种行为直接导致了交通事故,那么他们需要负相应的交通事故责任。反之,如果当事人并无违章行为,或者即使有违章,但与事故的发生无直接因果关系,那么他们无需承担交通事故责任。
因此,当你遭遇类似情况时,可根据上述法律规定,要求对方承担全部责任。但需注意,如果对方存在违章行为,可能会影响事故责任的认定,责任划分可能为完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或次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