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超市门口贴小偷的照片是否合法?急急!权威点的 谢谢

如题所述

属于违法行为。肖像权是人格权的一种,而人格权是我国《宪法》(第三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明确规定受保护的权利,现在虽然小偷的行为违犯了国家的法律法规,应有国家相应的机关来处罚或处理,作为超市门口是没有此项权利的,更不能有类似对在超市行窃的小偷罚款,拘留等侵害人身权利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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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12-23
楼上说的对,小偷的肖像权和人格权也应受到法律的保护,不得擅自侵犯,否则就构成侵权,要承担侵权的民事责任,小偷在未经人民法院审判不得按有罪对待,未经审理任何人无权做出是小偷的定论,因此,不得以张贴照片来提醒顾客,否则就构成侵权。
第2个回答  2010-12-22
你好,不合法,这样属于侵权行为,构成对别人肖像和名誉的侵权。
第3个回答  2010-12-22
小偷也有人格权,也有肖像权。
如果你在超市门口贴小偷的照片,其行为就可能涉嫌侵犯小偷的人格权和肖像权,情节严重的,还可能承担法律责任。
因此,劝你还是考虑清楚,免得引来不必要的麻烦。
第4个回答  2012-06-13
隐私权有“合法隐私”和“非法隐私”,“非法隐私”不受法律保护。小偷偷盗属于违法犯罪行为,应该属于“非法隐私”。名誉权是社会对公民的评价。如果视频内容令公民的社会评价变低,那么视频发布者就侵犯了他人的名誉权。但小偷本身做的是违法行为,不涉及将小偷的名誉变低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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