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0-12-31
第二十四条 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人民政府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0日内,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以及信函索证等方式进行调查、核实,并就是否符合规定条件提出初审意见。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应当将调查情况和初审意见在申请人居住的社区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10日。申请人户籍所在地和实际居住地不一致的,实际居住地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人民政府应当配合调查、核实,并组织在申请人居住的社区进行公示。
经公示无异议或者有异议但经核实异议不成立的, 由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人民政府将申请资料和初审意见报送区民政部门;有异议且经核实异议成立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有异议的,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人民政府应当自接到异议之日起10日内重新进行调查、核实。
第二十五条 区民政部门应当自收到有关资料之日起10日内,就申请人家庭月收入情况是否符合规定条件出具审核意见,并将有关资料报送区房管部门。
区房管部门应当自收到区民政部门报送的有关资料之日起10日内,就申请人是否符合规定条件提出复审意见。对符合规定条件的, 由区房管部门将申请资料和复审意见报送市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管理机构;不符合规定条件的, 区房管部门应当通知申请人,并书面说明理由。
第二十六条 市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管理机构应当自接到区房管部门报送的申请资料之日起10日内,对申请人的条件进行最后核定。符合规定条件的, 由市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管理机构将申请人及其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姓名、家庭收入、住房状况和婚姻状况等情况在市房地产信息网上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10日。
经公示无异议或者有异议但经核实异议不成立的,由市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管理机构核发《郑州市经济适用住房购买资格证》(以下简称《购房证》);有异议且经核实异议成立的,市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管理机构应当通知申请人,并书面说明理由。
提出异议的,市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管理机构应当自接到异议之日起10日内重新进行调查、核实。
1、要通过街道办事处、区民政部门、市经济适用房管理机构三个部门审查公示
2、最快要30日才能审查公示完
3、不用你拿着资料到处跑,当你把资料交给街道办事处的时候,你就等电话或者短信让你去领购房资格证吧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