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107条和108条是讲述什么

如题所述

第一百零七条 民事责任免除
不可抗力的情况下,若无法履行合同或导致他人损害,民事责任可被免除。但法律有其他规定的除外。本条明确了不可抗力作为法定的免责理由,指的是当事人无法预见、即使预见也无法克服、无法避免的客观情况,超出了当事人的控制范围。不可抗力的具体范围可由当事人协商确定,而发生不可抗力的一方有责任及时通知对方并证明不可抗力的事实。若不可抗力造成损害,则不归责于任何一方,不需承担民事责任。但若有其他特殊法律规定,则需遵循其规定。
第一百零八条 债务清偿
债务应当得到清偿。若债务人暂时无力偿还,经债权人同意或人民法院裁决,可分期偿还。若债务人有能力偿还但拒绝偿还,人民法院可判决强制其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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