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被用作办公商用,作为相邻业主怎样维权?

您好,向您请教个问题,我所居住公寓产权证上的设计用途是住宅,但我隔壁的几间公寓这几天在装修挂牌开建筑公司,个人认为将会存在扰民和安全隐患,因为此楼隔音差,本人又总是把钥匙插在门上忘记拔,建筑公司人员往来复杂,夏天也不放心敞着门通风,以后自己不住了不管是出租还是卖掉都会受到这个问题影响。按照物权法,将住宅用作商业或办公应该都是不允许的吧?除了物权法还有什么其他的法律法规依据吗?我应该向什么部门投诉?有什么解决办法吗?谢谢!不胜感激!

我记得这个题目我回答过,我回答你的几个问号吧,除了物权法不允许改变房屋设计用途以外,物业管理条例也不允许,还有房地产管理法也不允许;你可以向小区物业管理处投诉,要求他们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有所作为,如果物业公司没有作为,你也可以投诉到当地房管部门要求物业公司有所作为,对违法行为人进行行政处罚;如果小区有业委会也可以投诉到他们这里要求他们出面制止;还有就是根据我国民法通则排除妨碍对违法行为人进行民事诉讼。来自:求助得到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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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5-10-27
国家有规定住宅是不允许商用的。所以,相邻的业主就要按走正常的法律程序来举证维权。1-向所在的物业公司反映,2-所住宅的物业公司有权制止,3-物业公司不作为业主就要法律程序起诉相邻业主擅自更改房屋结构的扰民的问题[物业是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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