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北京大学(Peking University)
简称“北大”,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直属,中央直管副部级建制,位列“211工程”、“985工程”、“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入选“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试验计划”。
2、清华大学(Tsinghua University)
简称“清华”,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直属,中央直管副部级建制,位列“211工程”、“985工程”、“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入选“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试验计划”、“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计划”,为九校联盟。
3、中国人民大学(Renmin University of China)
简称“人大”,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直属、中央直管副部级建制,教育部与北京市共建,位列国家首批“双一流”(A类)、“211工程”、“985工程”。
4、中国农业大学(China Agricultural University)
简称“中国农大”,坐落于北京市,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直属,中央直管副部级建制,水利部、农业农村部和北京市共建,位列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985工程”、“211工程”。
5、北京师范大学(Beijing Normal University)
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直属、中央直管副部级建制的全国重点大学,位列双一流、985工程、211工程。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北京大学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清华大学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国人民大学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国农业大学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北京师范大学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高校专项计划
高考专项计划招生学校共计95所;其中,高考专项计划中211、985为39所,211院校为53所;有三所不是211、985高校,具体为西南政法大学、四川农业大学和黑龙江大学。
教育部关于做好2017年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校招生委员会、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部属各高等学校: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和《政府工作报告》有关部署,2017年继续实施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的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和高校专项计划(以下统称为专项计划)。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高考专项计划报考条件
1.国家专项计划定向招收贫困地区学生。招生学校为中央部门高校和各省(区、市)所属重点高校,2017年安排招生计划6.3万名。实施区域为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县、国家级扶贫开发重点县以及新疆南疆四地州。报考学生须同时具备下列三项条件:(1)符合2017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2)本人具有实施区域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具有当地户籍;(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2.地方专项计划定向招收各省(区、市)实施区域的农村学生。招生学校为各省(区、市)所属重点高校, 2017年安排招生计划原则上比2016年增加10%以上。具体实施区域、报考条件由各省(区、市)根据本地实际情况确定,实施区域要对本省(区、市)民族自治县实现全覆盖。
说明:高考专项计划中211、985为39所,211院校为53所;有三所不是211、985高校,分别是西南政法大学、四川农业大学和黑龙江大学。
3.高校专项计划主要招收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招生学校为教育部直属高校和其他自主招生试点高校,2017年安排招生计划不少于有关高校年度本科招生规模的2%。具体实施区域由有关省(区、市)确定。报考学生须同时具备下列三项条件:
(1)符合2017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
(2)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
(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根据中央有关部署,国家专项计划实施区域的贫困县脱贫后2017年仍可继续享受国家专项计划政策。有关省(区、市)要严格执行国家专项计划确定的实施区域,不得擅自扩大范围。地方专项计划和高校专项计划实施区域由有关省(区、市)根据文件要求,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确定。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须将本省(区、市)确定的高校专项计划实施区域提供给有关高校。各省(区、市)可根据上述报考条件要求,制订具体报名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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