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服刑前(94年服刑)没有缴纳养老保险,刑满后要求单位补缴83到94年间的保险合理吗

机关事业单位人员85年参加工作,94年被判刑,期间没有缴纳养老保险,刑满后要求单位补缴83到94年间的保险合理吗

服刑前已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实际缴费年限和服刑后参保的养老保险实际缴费年限合并计算并予以认可,只要符合养老金领取条件(到达法定退休年龄且缴费年限满15年),可以办理领取养老金手续,按月享受养老金待遇。

原在行政事业单位的人员,如果么有参加养老保险,出狱以后,如果是城镇户籍男不满60、女不满50,仍然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只是缴费年限必须从参保之日开始计算(以前在行政事业单位的工作年限将不能作为视同缴费年限予以认可),如果到达法定退休休年龄,且缴费年限满15年也可以办理领取养老金手续,按月享受养老金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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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4-12-11
判刑的所有保险待遇取消追问

谢谢,那现在要求单位补缴参加工作到判刑前那段时间的保险合理吗?以前那个年代没有交过保险

追答

如果以前是在机关、事业单位或者国企上班那也不会给你补缴,私企应该可以。

第2个回答  2018-01-16
服刑前的。没有交养老保险的。单位有必要给不交养老保险
第3个回答  2018-01-21
事业单位人员服刑前15年,单位未发养老保险,可要求单位补交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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