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云南,有这样一家原国有企业,现在改革后变成私营。该企业有30左右职工,加上退休有60多个。改革快10年了,可是职工工资一直都保持在400左右,比当地的低保高了那么几十块钱。前年,该企业,把位于城中的地皮卖了(具体卖了多少未知)。在城郊购置一快土地,建起几间简单的厂房,至今1年过去了,最近两个月,却一直以企业困难为由没发工资。职工的生活可想而知,特别是有两个双职工,还要供养正在上大学的子女。有这样一些话,在职工中盛传,厂长儿子号称在该地区算是富有人的子女,很多职工抱怨,厂长私吞了城中土地和城郊土地之间上百万的落差款,国家的困难企业补助。可是都是敢怒不敢言,因为职工没有证据,而且很多人都知道没几年就快退休,如果离职出去后果会很掺。该企业是否困难的到连工资也发不起,确实只有厂长知道,但问题是该厂长却不给职工申请低保。我想请各位大虾分析下这个真实的案例,因为我不清楚国企改革前要和该厂长签订什么合同,比如保证职工有饭吃之类的。也不清楚,是否最近确实发放了企业困难补助。还有就是要通过什么渠道了解并用什么方法解决